【立言】反腐更有可操作性了
2016年4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贪污受贿犯罪的一般入刑门槛由5000元调至3万元,明确了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分别是3万元、20万元、300万元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李峥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近半年后,与之配套的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终于揭开面纱。2016年4月18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贪污受贿犯罪的一般入刑门槛由5000元调至3万元,明确了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分别是3万元、20万元、300万元,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可圈可点之处颇多。
中国的司法解释不是传统意义上对法律条文的“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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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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