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身份纠结的舌头 ——休斯和法农的故事

当你用那个文化的语言表达出你被那个文化改造的痛切经验时,你就为那个文化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你也改造了它,甚至成为它的大师——岂止仅仅是一条个人的“出路”。

责任编辑:刘小磊

美国黑人作家和社会活动家兰斯顿·休斯来到他梦想中的“故土”非洲,却被认为是“白人”,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震憾。(南方周末资料图/图)

文化和人一样,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是可塑的。不知不觉之间,文化改造了你,你也进入那种文化甚至成了它的主人。当你用那个文化的语言表达出你被那个文化改造的痛切经验时,你就为那个文化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你也改造了它,甚至成为它的大师——岂止仅仅是一条个人的“出路”。

最近在看牛津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后殖民主义简述》,作者罗伯特·杨是牛津大学英语系的著名教授。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两个和语言、外貌与身份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有关的故事,而这种差异和冲突又都是在“他者”眼中呈现出来的。不但如此,两位当事人也是非主流族群,西方世界中的所谓有色人种,但他们却用主流语言即英语和法语思考和写作,成了欧美知识界的大人物。

休斯的非洲之旅

第一个人物是美国黑人作家和社会活动家兰斯顿·休斯。休斯是20世纪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重要人物。在那个运动内部,他代表了在合法斗争范围内最激进的一端,认为以杜波依斯等人为代表的黑人上层知识分子是用迎合西方主流趣味的文化表现和思想观念来提高黑人的地位,例如所谓“哈莱姆文艺复兴”,不过是用黑人文化的元素来丰富西方文艺的形式和内容。而他是眼光向下,反映黑人底层社会的真实生活场景,突出和张扬黑人下层阶级的思想和感情。

休斯的这个选择是对他父亲的反叛。他出身于美国南方一个黑人小业主家庭,父亲鄙视黑人文化,诅咒非裔生活方式,甚至痛恨身上的黑人血统。为了逃避美国的种族歧视,全家移居墨西哥。休斯长大后回到美国读书,成名后获得过多项美国主流社会的荣誉和头衔,但他并不想“拔高”自己,融入白人文化,而是坚称以身为黑人为荣,力求做原汁原味、地地道道的黑人,在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中,保留和发扬公认的黑人做派和非洲元素,身体力行所谓“黑人姿态”(Negrotitude)。他讴歌黑色,不但是肤色,也连带黑夜和黑土地,认为黑色是生命的原色,是最美丽的色彩。

和很多美国黑人知识分子或社会活动人士一样,休斯在猛烈批判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同时,一直怀有强烈的非洲情结,把那块“黑色大陆”浪漫化和理想化,总想着有朝一日到那里去寻根,在那里找到自己的兄弟姐妹,重新获得在西方被剥夺或者被压抑和扭曲的身份认同。不但如此,在他眼里非洲大陆也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他青年时期的很多诗歌都是讴歌黑人身份和献给非洲大陆的。

1923年,二十出头的休斯从纽约港搭上一艘货轮前往非洲。他一上船,就爬到甲板的最高层,把随身携带的一大摞西方文化和文学经典统统抛进大海,用他的诗句来说就像卸下了“压在心头的数百万块厚砖”,灵魂获得了解放,从此全身心拥抱自由,重新获得做人的感觉:他要回到非洲了,要踏上故土了,要和兄弟姐妹们欢聚一堂了。

休斯在西非的法属塞内加尔登岸。踏上这块土地后,他急切地展示自己的黑皮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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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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