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今年的十大诉讼出现了若干让人拍案叫绝的判决书,也有一些案例即使在法律圈也争议不止。

责任编辑:苏永通

当人们再次从电视上看到周永康,他的头发全白了。(CFP/图)

编者按: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意见,我们从30个候选案例中选出以下最具影响性的2015年十大诉讼。与过去的十年相比,互联网对司法诉讼的影响愈加深刻,如在个案中出现的创新与法律的冲突,以及公民与司法更为频繁的互动。

今年的十大诉讼出现了若干让人拍案叫绝的判决书,也有一些案例即使在法律圈也争议不止。社会飞速发展,法律制度固然要与时俱进,但核心仍在于价值观层面——那些最基本的法治观念是否已深入人心,并得到有效的司法践行?

1.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案情】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对周永康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法院认定周永康受贿1.29772113亿元;滥用职权为他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证实其泄露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由于涉及国家秘密,本案不公开开庭审理,蒋洁敏等人出庭作证。判决称,对周永康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考虑到周永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等,法庭给予了从轻处罚。周永康称,对其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周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2016年1月14日,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公报再次点名周永康、令计划,称“消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

【影响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国级领导人入罪,既表明执政党反腐决心,也凸显权力制约的紧迫性。而对待这位曾经的政法工作最高负责人,以法治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更具试金石意义。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任何案件任何人身上都应行之。大案司法公开将来或可进一步,如区分涉密与不涉密,最大程度向公众开放,让庭审真真正正成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陈传钧的老房子已经十多年没人住,厨房破败不堪。“一看到家,就觉得心里一片凄凉”。(广州日报记者卢政图/图)

2.广东陈传钧涉嫌抢劫杀人改判无罪案

【案情】2001年9月25日清晨,东莞市一杂货店遇袭,店主一家四口一死三重伤。2010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传钧被缉拿归案。2011年12月19日,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陈传钧死刑,陈传钧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东莞市中级法院重审后,改判陈传钧死缓,陈传钧又上诉。2015年8月1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因检方指控证据不足,“本着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宣告涉嫌抢劫杀人的被告人陈传钧无罪。再度二审的主审法官称,在对于上诉人是否本案真凶既无法证实亦无法证伪的两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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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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