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茅盾文学奖评选方式的建议

我的建议四条,核心只有一个,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今后每一位参评者争取尊严、公平、公正,也为评委争取尊严。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廖媛

(农健/图)

我的建议四条,核心只有一个,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今后每一位参评者争取尊严、公平、公正,也为评委争取尊严。

四个具体建议

茅盾文学奖是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也是影响最大的文学奖。怎样做到评选的公平公正,无愧于众多兢兢业业从事长篇创作的作者,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为了这一目标,作为多届茅盾文学奖的参评者,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中国作协系统的评委,现为20%,建议降到5%。一个部门评委所占比例太高,容易形成以部门领导人意志为中心的一致行动人集体,左右评选结果。

第二,各省的地方评委,建议由各省建立评委库,抽签决定,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相当部分由中国作协直接指定。直接指定的方式扩大了一致行动人的队伍,使评奖更加处于可操控的状态。

第三,废除实名制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让评委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排除领导意志和人情面子的干扰,按自身的标准投票。

第四,评选规则有刚性约束力,应该得到最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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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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