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周

保护公民知情权不能总是依靠提倡

满足民众知情权须调整保密边界
《新京报》11月18日 作者:王学泰

    “知情权”对我们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说熟悉,近几年来媒体常常谈论到知情权,最近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谈到党员与公民权利时也强调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知情是参与和监督的前提。说它陌生,就是在我们本土的政治文化资源中找不到它的影子,没有这个传统。
    1978年以来实行的“改革开放”不仅仅是对外开放,也包括开放我们的心胸和头脑,使我们意识到我们在社会和国家面前都是享有权利的,使我们意识到许多神秘的东西原来也很平常,是有人愚弄了我们。随着“政治”向管理众人之事和服务大众社会转型,民众越来越感到政治不再神秘,它与我们平时利益密切相关,因此也就产生知情的要求。
    然而,有些官员或其政绩发生问题,或其劣迹被人揭发时也会祭起“保守机密”的法宝,用“泄密”作为报复的武器。当然作为一个国家,在暴力还存在的世界上,自然应该有机密。但保密首先是政府工作人员中那些掌握机密成员的事,而非媒体或普通公民的首要责任。
    【点评者说】有了泄漏国家机密罪,会不会有侵犯公民知情罪?让公民知道保密的边界,公民就可以找到保护知情权的法律利器。


司法智慧不应用于敷衍
举证足本《色,戒》是不可能的任务
《南方都市报》11月16日 作者:和菜头

    11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向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他要求两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西城区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审查认定,董彦斌还需提供没有删节的《色,戒》电影版本作为证据,当天未准其立案。
    法院的这个要求完全合乎法理,谁主张,谁举证。但问题在于,通过合法渠道,董先生是根本不能得到《色,戒》的足本的。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推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足本《色,戒》。那么这个官司肯定是打不起来了。西城区法院用纯粹的技术性手段,一举击倒董彦斌先生,证明了职业法律工作者和在校政法博士生之间的巨大差距。
    其实人人都知道董彦斌的起诉不可能成功,不过是出口恶气而已。不过他的勇气可嘉,法律你当它是法律,它未必真成了法律。但是你当它是草纸,那就真的成了草纸。拿出草纸来嚷嚷,也算是提醒我们,这并非草纸。
    【点评者说】司法智慧不是用来对付公益性诉讼的,更不是资本和权力的奴婢。越是发动才智要为资本和权力解套,就越是会把司法装到新的不堪的套中去。也许可以流芳百世的智慧判决,却因分不清眼前的利益和长远的历史,用小聪明断送了司法获得声誉的大机会。


决策越重大,民主越珍贵
南水北调,湖北人民得到了什么?
荆楚网,11月20日 作者:江汉平原
    南水北调工程刚开始只是高层们的一个设想,而在今天经过一些所谓的专家论证后,居然成了现实,不知道这些专家是为了迎合北方人的心理,还是为了搏个名利双收?总之,他们没有时间论证汉水流域人民的诉求和损失,也可能是他们是搞水利的而不是搞经济的,所以汉水两岸的价值影响评估不在其范围之内,大家的心声也不在其论证范围之列。从湖北人的心态上我们不难看出,大家都是反对的。而几位专家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强奸了绝对多数湖北人的心,有谁能为这群湖北人代言?又有谁来为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来争取合理的权益?
    南水北调规划的东、中、西三条线路,目前开工建设的却只有湖北的中线,似乎显示出了湖北人的大度与包容,但不能因为大度与包容而被忽视与利益受损害。国家都说水电是商品,使用须缴费,所以原则上谁受益,谁埋单。水资源被调用了,受益者同样应该埋单,可他们埋单了吗?我们倒是从来没有无偿地使用过北方的煤炭资源啊。可以说南水北调,湖北人民得到的会是伤痛。这种伤痛,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后,将会显现得更加清晰。
    【点评者说】为一些假设性的浪漫想法找到现实施行的依据,就好像是事先安排好发言的听证会一样,空有民主之名。现在,大坝建起来了,南水北调开始了,争议也四起了。这其实都是可以预料到的现象。重大决策听不见利益攸关方的声音,或者找个角色来代替、代表这种声音,如果时常为之,谁能担保不会出现凌空蹈虚的危机?决策越重大,民主越珍贵,权力的智慧并不总是可以那么天才地超越民主体制,不然,要这民主做甚用?


一切公开,谁还能欺骗民智
“华南虎事件”见证网民力量
《东方早报》11月19日 作者:黎明

    一个多月来,“护虎阵营”顽强抵抗,多人“拿脑袋担保”照片上老虎为真。这种情况的出现倒可以理解,毕竟有部分人的利益和名声“抵押”在照片上,几个陕西官员与学者的信用、能力评价也受到此事影响。
    这次“纸老虎事件”,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第一,依赖民间的努力和民间的能力解决全部疑难问题,未经政府权力和智力的裁决。第二,主流网民表现得相当理性与成熟。他们用冷静的话语摆事实讲道理,技术性地证明真假善恶。第三,无组织无指挥的网上互动自发形成“热情和智慧的增长点”,最终“功到自然成”。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社会中,不计单纯功利价值而怀抱求真挚情的成员,还是大有人在。
    套用一句老话,中国网民这一次是“为国争光”了,中国科学界也因此“沾光”。骗过了官方和学者的骗子及其骗术,却骗不过连“乌合之众”也称不上的网民。在中国,谣言和假相一旦上网,就意味着无数能人介入甄别和批判,意味着假相被揭穿的时刻就要到来。网络的力量在这次事件中彻底地显示了出来。
    【点评者说】政府或曰政府官员的意见不等同于真理,这是“华南虎事件”再次告知我们的常识。“真理越辩越明”,网络力量充分展现了各种意见和专业知识的较量。在民间智慧喷薄而出的时候,还想用权力来打压反对意见以维护面子,就只会越来越丢面子。官员们要习惯老百姓对权力不再盲从。


在苦难面前,歌颂变成了谁的遮羞布
面对晓丹,我们要做的不仅是歌颂苦难
《解放日报》11月20日 作者:李晓亮
    “最美环卫工”晓丹出生于绵阳,因母亲智力残障,9岁就孤身来成都投靠姨妈。这段隐情在这个向来崇拜“苦难美学”的国度,似乎能为晓丹赢得不少同情的眼泪和发自肺腑的敬意。
    长久以来的一个思想误区亟待厘清:国人喜欢赞美苦难,认为苦难能磨炼人的意志,从而使一个人变得坚强和伟大。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但我们必须对这种倾向保持清醒的警惕,防止在歌颂苦难者坚忍的德行修炼中,迷失了应有的理性判断。因为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毫无价值,比如我们对晓丹扫街的褒奖誉美之词的泛滥。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苦难的承担者必须具有非凡的毅力,超人的心智,以及追求更高价值的坚定不移之信念。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高素质高质量的学校教育,并非每天扫街这类苦行僧式的修炼就能自然习得。“成都的娃儿”苦累之后,就必然能“激励她读书”吗,或者读得起书吗?
    希望政府和全社会都能献出自己力所能及的一点爱心。作为社会看门人的政府,更应真正肩负起为弱者祛痛疗伤之责,特别是面对负痛飞翔的“环卫天使”们,更是责无旁贷。
    【点评者说】歌颂苦难,是一种无奈。但如果宣传、歌颂结果却让人们淡忘苦难,那就其心可诛了。让一个12岁的女孩扫街,是社会的耻辱,但很可能,不让她替姨妈扫街,她家就会更加窘迫。暴露这样的苦难,远比歌颂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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