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专家拒不出庭咋办 一个基层法官的烦恼
在一些地方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医学会的鉴定人不出庭甚至成为惯例,对此,司法行政机关管不到,法院也完全无能为力。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梁嘉莹
在一些地方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医学会的鉴定人不出庭甚至成为惯例,对此,司法行政机关管不到,法院也完全无能为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叶法官最近遇到了一桩麻烦事:他在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时,由于患方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他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但鉴定人却不出庭,导致案子难以了结。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鉴定专家违法不出庭现象并非孤例。在一些地区,医学会鉴定人不出庭甚至成为惯例。而无论法院还是相关部门,对此皆表示无能为力。
谁是鉴定组长?
这起医疗纠纷的原告是杭州市民杨荣兴。2014年11月,他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住院,经诊断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急性加重”,需要做腹膜透析。但医生在为其做“腹透置管术”时,导致了“肠穿孔”,过了两天之后才发现。后经紧急手术,杨荣兴保住了命,之后与医院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遂对簿公堂。
2015年4月,此案第一次开庭。叶法官任审判员,他按医疗纠纷案审理惯例,要对医院在对杨荣兴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
经医患双方协商,选定浙江省医学会作为鉴定机构,由法院委托其做医疗损害鉴定。
根据规定,浙江省医学会的鉴定通常是这样做:医学会建有一个鉴定专家库,专家由各医院的医生担任。鉴定前医患双方通过“摇号”确定五名专家。五名专家中选出一个组长,由组长主持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其他专家也在上面签名。
2015年8月,鉴定意见出来,专家组认为,杨荣兴的“肠穿孔”是腹透置管术的并发症,“临床上难以完全避免&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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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