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仅存于冰冷的法律
奥巴马为什么要高调探访监狱?
责任编辑:刘小磊
对于“犯罪—重罚—大规模监禁—大规模犯罪”的死循环,史蒂文森的答案是,宽恕。
《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
[美]布莱恩·史蒂文森著,于霄译,上海三联,2015
2015年7月16日,奥巴马来到位于俄克拉荷马州艾尔雷诺市的联邦监狱,与6名在押犯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于在任期间探访监狱的总统。奥巴马为什么要高调探访监狱?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大规模监禁让我们的国家陷入泥潭”,他希望促进公正司法制度的建立。美国拥有世界人口的约5%,却囚禁着25%的罪犯,现在约有230万人在监狱服刑,这个数字约为1970年的7倍。为了关押这么多的罪犯,美国政府每年要开支800亿美元来维持监狱运行。
事实上,司法正义在美国早已是焦点话题。2014年底,美国黑人律师布莱恩·史蒂文森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也是他的自传《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史蒂文森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和肯尼迪政府学院,从学生时代开始就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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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式案例法,每一个确定的宣判都可以作为案例被援引,除非这个宣判被宣布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每一个在陪审团制度下的宣判,法律上不公平,但道德或者政治上公平很可能是一种被认可的可以“惩戒”的犯罪。这时,“民意和舆论的边界应该止于立法”,还能够很好的起到法律原本的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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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文森的宽恕可以理解为不要将怒火和愤恨发泄到本已脆弱的人身上,让司法保持原本的功能——惩罚犯罪,而不是惩罚容易惩罚的人。”——说得好像美国法院判的全是冤案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的司法公平没有太大问题。其他方面如经济、政治上的不公平,应由其他方面相应改善,不要把司法问题泛化成种族问题、社会不公问题,我敢预言,在司法上差别对待,这不但不合理而且得不偿失!同为非裔精英,2016美国大选共和党的热门候选人卡森的观点值得肯定,他来自于一个贫困的非裔单亲家庭,对非裔社区问题的认识一针见血。立法过程才是一个民主过程,民意和舆论的边界应该止于立法,对司法的监督只能聚焦于是否出错和腐败;司法过程本质上是一个反民主的过程,就算引入人民陪审团制度也无法改变这一点,关键是不应该改变这一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那叫维稳,不叫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