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探消息炒股一个“散户”的内幕交易罪
一个“散户”,因为想方设法打探上市公司消息买卖股票后获利两百余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在喜欢“听消息”炒股的中国,这并非个案。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一个“散户”,因为想方设法打探上市公司消息买卖股票后获利两百余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在喜欢“听消息”炒股的中国,这并非个案。
52岁的陈建龙曾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后来破产,成为炒股的普通“散户”。
但他的“厄运”并未结束。这次,他可能因为“刺探”另一家上市公司浙江富春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002479.SZ,下称富春环保)“高送转”的利润分配预案用于炒股,要失去6年的自由。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陈建龙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015年11月17日,他的二审辩护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寇树才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目前此案已上诉至浙江省高院,但尚未确定二审开庭时间,乃至开庭与否亦未可知。
值得注意的是,陈建龙本人不是富春环保的高管,甚至不是该公司员工,也并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但近年来,类似他这样的“局外人”,因触犯内幕信息交易罪等条款而被司法机关调查追责的,已有多个案例,且情节各不相同。不过,在公开可见的案例中,这样的“局外人”,多数最后得以“缓刑”脱身。
昔日曾为上市公司董事长
生于1963年9月的陈建龙,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人。17岁时,参军入伍,退伍后开始经商办企业。
1983年初,他创办了杭州富阳虎山农机制造厂并任厂长;1986年8月至1989年9月,又出任当时的富阳县物资局开发总公司经理。1997年11月,他创立浙江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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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