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法不责X”可以休矣

种种“法不责×”,消解了法治的威严,卸除了权利的护甲,遮蔽了正义的锐利,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李醒 叶静仪

“扶老人”的段子太多太丰富了,有望成为“段子学”二级学科中的显学。这里略举一二。最近的有“斗富”。甲:我敢去青岛吃大虾。乙:我敢扶跌倒的老人。

“不敢扶老人”可不仅仅是调侃。2015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文章《九成真相率如何突围“扶人困局”》,作者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应飞虎,从2004年至2015年10月的媒体公开报道中,梳理出149起因“扶人”而引发争议的案件。

文章称:“在这些案件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有32例,诬陷扶人者84例。而最近两年,随着摄像头等设备的普及,真相查明率已超过九成。”但是,在上述84例被扶者恩将仇报的案例中,仅有1例受到了拘留的处罚,但因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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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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