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间借贷年利率超36%部分无效
新司法解释设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三个区间。第一个,年利率24%以下的,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第二个,超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第三个,即年利率为24%至36%这个区间,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8月6日,最高法院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对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新问题予以回应和规置。
年利率超36%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对于民间借贷利率,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为什么要规定36%以上的利息无效?
对此,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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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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