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再临“紧箍咒” 支付的归支付,银行的归银行

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回归小额的支付管道,卸下资金沉淀与清算功能,是监管方的用意所在,但调整后,业务的利润和风险都将由银行来掌控,亦客观上为银行带来利好。

责任编辑:舒眉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刘慧敏 田静

央行第三方支付限额令引争议。 (CFP/图)

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回归小额的支付管道,卸下资金沉淀与清算功能,是监管方的用意所在,但调整后,业务的利润和风险都将由银行来掌控,亦客观上为银行带来利好。

2015年7月的最后一天,央行正式挂上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让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倒吸了一口凉气。曾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创新潮中一马当先“大闹天宫”的第三方支付,再次站在了政策的“紧箍”前。

安全验证条件不足时的交易限额、多重交叉验证方可开户、不得为理财产品开设支付账户……有媒体评价称,这些限令让第三方支付牌照瞬间贬值。

事实上,一出生就跑在监管前面的第三方支付令央行等监管层纠结不已。

1999年,中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诞生。随着淘宝等网络购物平台的火爆,支付宝在2004年底创立,并迅速占据市场的绝对优势。但直到2011年5月,支付宝、银联商务、财付通、快钱等2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才拿到了首批支付牌照。通过发牌照明确义务的方式,监管层得以真正有据可依地规范行业。

在此前甚至此后的长时间内,第三方支付一度成为公认的灰色地带,资金沉淀、收单乱象、虚假商户,甚至涉及洗钱。近年,第三方支付机构又从受挫的收单市场转战P2P、众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乃至为供应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继续在政策边界游走。在中国金融行业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第三方支付给监管层出了一道难题。

2014年3月,网络上曾流出一版由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的类似本次的“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出现了消费限额。在南方周末记者去年的报道中,不少行业人士对此表示“措手不及”。

2014年4月,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10号,下简称“10号文”),再次试图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主要着力于客户身份认证与风险管控等方面。

至2015年7月,靴子终于要落地了。

“鲶鱼”的考验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仅仅“守住底线”可能会“失去未来”。

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回归小额的支付管道,卸下资金沉淀与清算功能,是央行整个“征求意见稿”的用意所在,调整过后,业务的利润和风险都将由银行来掌控。第三方支付回归通道,客观上给银行带来利好,网民们于是调侃道,“央妈”真是亲妈。

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按照新规第八条,用支付宝的余额向余额宝转账,或者用微信零钱向理财通转账将受到限制。“宝宝军团”的资金都必须从银行卡中流出,中途只能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能停留。“宝宝军团”中被认为流动性最好的余额宝,在许多场景里的支付行为可能将大大受限。

早在去年3月,前一版“征求意见稿”流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曾一齐放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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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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