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23度】京东老板刘强东被女律师开撕:你欠我一个解释!

近日,23度先生(微信号nzminsheng)接到北京奕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红秀的来信,称京东商城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经了解,原来这是一个有关网购售后“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的问题。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崔律师以消费者身份将京东告上了法庭。本案将于2015年8月20日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

 

 

近日,23度先生(微信号nzminsheng)接到北京奕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红秀的来信,称京东商城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经了解,原来这是一个有关网购售后“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的问题。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崔律师以消费者身份将京东告上了法庭。本案将于2015年8月20日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

“京东,你欠我一个解释”

崔红秀说:“因家庭生活需要,我于2015年5月31日晚通过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京东商城(www.jd.com)购买了康佳冰箱一台,订单号为9426033290,型号为BCD-155TA,价格为898元,优惠20元,实付价格为878元,于6月2日送货,6月8日冰箱出现无法正常运转情况。

我在当晚向康佳服务热线致电,并同时通过京东商城客户端向京东申请售后服务,6月11康佳指派售后人员来检测,检测结果为压缩机的启动器和过温保护器损坏导致冰箱不能正常运转,我要求退货,但时至今日京东商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

在申请退货的过程中,我曾向12315投诉,但京东商城拒绝协商。为此,我于2015年6月25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因网购冰箱形成的网络购物合同,要求京东商城无条件办理冰箱退货,返还货款878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634元,法院已经依法受理。”

女律师开撕京东刘强东:

“为什么这么大的一个电商存在这么多的虚假宣传?

为什么明明是京东自己开设的店铺却要挂上某品牌官方旗舰店的招徕客户?

为什么在消费者支付网站标明的商品实售价格后却又告诉消费者享受了多少折扣?

为什么要对消费者作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后却又百般阻挠?

为什么送货没有开具纸制发票?而是用其他公司的名义开具电子发票?

为什么客户只能通过网络退货?

为什么在整个网站都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客服电话?”

崔红秀认为上述所有的疑问最终都指向: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于是她决定行使消费者应有的权利——维权,向京东开战。

 

 

1“京东自营”的奥秘

崔红秀致电康佳官方售后客服电话4008890016,客服人员称对于从京东售出的商品,他们只管售后检测,退货只能找京东商城!由此可知,京东商城所谓的“康佳冰洗官方旗舰店”仅是京东自营店,而非康佳公司自己开立的店!京东以此忽悠消费者,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规定。

2虚标价格,抬高优惠价

崔红秀购买的康佳冰箱的价格是898元,优惠20元,实付价格为878元,但京东送货单上却标明价格是1399元,显示其优惠了501元!经过查询该商品的历史交易纪录,该商品的价格一直都是898元!京东此举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实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的规定。

3形同虚设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京东明确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其特色,在崔红秀购买的康佳冰箱的页面,提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当她6月8号开始申请售后到7月3日,期间京东商城以各种理由,包括必须有检测,必须有外包装等才能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的“7天无理由退货”在这里形同虚设。

上述处罚办法列举了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行为的具体情形,规定了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等。对于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予以处罚。

4查询不到的发票地址

京东对于销售的物品不开具发票,开具的是“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电子发票!但无论你在工信部ICP备案网站查询系统里输入该名称,还是京东商城,还是www.jd.com,都查不到任何结果,你会以为这是一个非法网站,会陷入一个“欲告无门”的怪圈!这与消费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以及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完全不符,难道京东就这么见不得人吗?

5被无视的消费者权益

崔红秀购买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使用,即使不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京东仍然应当及时办理退货,然而此处崔女士的权益被完全无视。

最新进展:

2015年7月3日崔红秀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告知本案将于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也是接到电话的这一天,京东派员将冰箱取走,次日将款项退回。

即便如此,崔仍坚持主张自己的权利,向京东要一个说法。

附:证据清单

 

 

证据1:ICP备案信息

证明事项:被告是www.jd.com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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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2:网络购买订单

证明事项:双方成立网络购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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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3:原告申请退货售后服务的进度单

证明事项:被告已于6月8日受理退货申请,但到正式决定上诉法院之前,一直未办理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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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4:购买冰箱的电子发票

证明事项:被告以其他公司为原告开具电子发票,有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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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5 :京东售后特色服务说明

证明事项:被告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完全没有不符合承诺,有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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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6:康佳售后检测单

证明事项:冰箱启动器坏,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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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7:康佳冰箱的购买页面

证明事项:为京东自营店,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有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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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8:京东送货单

证明事项:冰箱的实际价格就是898,不存在1399的价格,价格欺诈。

“为何之前频繁要求退货置之不理?而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却得以迅速解决?难道柿子专拣软的捏?

最近就此事在周围也做了些调查,普遍存在,但是京东的钻石客户貌似退货非常顺利。原来如此,我不过是个铜牌用户,怪不得,原来还有客户歧视啊!”崔红秀说。

在看完崔女士的经历后,23度先生(微信号nzminsheng)也在此提醒所有电商:要守法经营,诚信为本,否则,消费者应该像崔一样,立即举起维权大旗,向无良电商开撕。

南方周末消费者调查

有关网购售后服务

1.当你遇到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时怎么做?(多选)

找网购商家要求退货,或换货,或维修。

找当地消费者协会维权。

打12315投诉。

自认倒霉,但会把此次网购经历告诉身边人。

2.你有过“七日无理由退货”经历?(单选)

有,但过程艰难。

没有,觉得不可能兑现。

不知道这个规定。

3.你认为“七日不理由退货”规定执行得怎么样?(单选)

听上去很美。

一般。

不敢奢望。

4.你认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落实得不好的原因是什么?(多选)

电商店大欺客,无诚信,逃避责任。

监管部门不作为。

消费者不主张权利,纵容电商。

说不清。

特别提示:

如果你也有类似被电商坑过的经历,不妨告诉我们:直接回复本微信公号,或在本文“评论”下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希望能搜集到更多维权案例,尤其正在维权中的,转由南方周末公益律师团支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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