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20150604)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徐菲
鉴别身份≠只认身份证
回应“好在招考部门爱才”
2015年5月28日《南方周末》读者来信
中山市人社局要鉴别公考生肖振东“他是他”以防假冒,理由貌似正当。的确有规定当事人须带身份证,但那是为了便于鉴别的需要。不然即使带了身份证,若人证不符或假冒,人社局也不能放行。例如,一友认识的H君去年公考笔试、面试都在入选。为保险起见,在认证不认人的体检时就让妹妹参加并最终过关。试问,这就是人社局所说的拿身份证体检就是对每位考生的公平吗?事实上,对考生不公的不是不带身份证的体检,而是带了身份证的替检。
由此可见,体检时的把关鉴别“他是他”远比凭证证明“我是我”重要得多。其中,考生利益群体的相互监督也比凭证自证有效得多。而当考生群体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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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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