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风暴不敌反俗风暴 行政职权错位何时扭转

如果我们对官员的腐败予以宽容,却对节目的低俗保持“零容忍度”,岂不是荒诞吗?
    上周最吸引眼球的两大时政新闻主角,莫过于国家审计署和国家广电总局。9月19日,审计署发布今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发改委等49个“国家级”部门单位赫然在目,2006年度共被查出问题资金多达300亿元。9月20日,广电总局出台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重拳规范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招招直取选秀命脉。
    对于前者,人们的热情显然在逐年递减。自2003年开刮“审计风暴”以来,尽管审计清单年复一年触目惊心,无奈问责却年复一年和风细雨。动辄数千万元、上亿元的公共财政资金遭流失、遭冒领、遭挤占、遭挪用、遭浪费,却不见一个部委高官因此遭免职、遭刑罚。相反,问题部委只需表示一下整改态度就可过关。比如,对这次49个部门单位的问题,审计公告只是说,“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整改建议。上述部门单位也表示将认真整改。”久而久之,人们围观“审计风暴”的心态自然就转为一种漠然的看客心态。
    而对于广电总局的重拳,人们的重视程度正与日俱增。其根源,就在于广电总局的举措极具可操作性,且每每打完雷就能下雨。9月20日出台的选秀节目管理措施,细到主持人不得对选手、评委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如此,基本可以宣告选秀节目在中国的终结。更早前,广电总局还连发禁令关停 《第一次心动》等一批“低俗”、“下流”的广播电视节目,经此数役,黄金时段已成功被净化为主旋律时段。
    两相对照,“审计风暴”与广电总局的 “反俗风暴”怎能不高下立判?
    可是,就二“风暴”指向的对象性质而言,原本却并不该如此。
    俗固然要反,但不宜以行政机关的雷霆手段去反。俗雅的判别,更多地应该交由市场和行业协会。涉及公共财政的问题则不同。李金华审计长在阐述中国审计职能时说,揭露腐败是审计的重要任务。公共财政资金由纳税人的血汗钱聚成,对其冒领、挤占、浪费,说轻了是一般渎职,说重了就是犯罪,而“审计风暴”本质上也是“反腐风暴”。低俗的危害再怎么大也大不过腐败的危害,人民对低俗的痛恨再怎么大也大不过对腐败的痛恨,可是,如果我们对官员的腐败予以宽容,却对节目的低俗保持“零容忍度”,岂不是荒诞吗?
    因此,审计署与广电总局的工作方式理应互换。审计署不应只是 “审计师事务所”,应拿来广电总局的雷霆手段,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批。广电总局则应学习审计署的工作态度,提醒一下即可,电台、电视台自会认真整改。何时能有威风八面的审计署,能有谦谦君子风的广电总局,二者的职权才不会继续错位。
    当然,从根源处理论,我们还须检讨整个公权力职权设置的妥当与否。审计署的职权软化问题,源于审计法未能赋予其更大、更有力的执法权,近年能刮起“审计风暴”已是审计人员恪尽职守的努力结果。相似的问题还表现在新近设立的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和国家预防腐败局上。反垄断委员会在国外都是执法权限极大的行政机关,但中国的反垄断法却只赋予了它“协调”的职权,其未来的反垄断成效不能不令人担忧。人们起初也对国家专门设立一个反腐败局寄予厚望,以为内地也将设立类似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强权部门,事实却是这个新的国家局只有“预防”的职能。
    设计一个部门的权限,一定程度上反映我们的工作取向和工作重点。当然,设计之初、立法之时难免有考虑不周之处,而以时代的大潮、社会的和谐为依归,检验并调整各部门的职权设置,弱化该弱化的,强化该强化的,当成为我们一个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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