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农民工何必一定要农民工
如果仅仅因为人代会上举起的手有几只是 “农民工的”,我们就算完成了对自己良心的安慰;如果把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希望仅仅寄托在几个“农民工代表”身上,那么改变农民工依然可怜的权利现状,实现社会公平就仍将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农民工,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断创造着中国的政治纪录。11月16日,广州市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选出了104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其中两名是农民工。同日,深圳选出的26名省人大代表中也包括两名农民工。农民工终于首次出现在省级人大代表之列。
自今年3月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次提出要在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在沈阳、重庆、南京、广州、深圳等众多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农民工在短短两三个月中,接连跨越了区级人大代表、市级人大代表而进入省一级,我们看到,人大的决议在地方上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贯彻。按照现有趋势,明年1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出现农民工代表将会水到渠成。
农民工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当选为人大代表,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它表明农民工曾经的忍耐与贡献终于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另一方面,它或许会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对农民工生存状况与权益的持续关注。
与此同时,应该看到,此次农民工能当选人大代表多少有一点法外施恩的意味。现行的中国地方人民代表选举,依然是建立在对户口的依附之上的。这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在非户籍地劳动、工作或居住的民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尽管,许多地方也规定了非户籍地选民可以在居住地登记的情况,但在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决议出台前,能迈过现行法律的约束成功当选人大代表的,也只有深圳等地屈指可数的几例,而且代表级别仅限于区级。
显然,这一轮农民工代表的百花齐放得益于全社会长期呼吁以及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不但规定了省一级农民工人大代表的名额,而且特别提出两项资格限制:非广东省籍,非城镇户口。
我们相信,政治层以政策倾斜的方式,让农民工得以厕身于以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为主体的代表行列,是为了让国家的各级权力机构在决定事关农民工利益时,能听到真正来自他们的声音,为改善这个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付出巨大代价的群体的生存状况找到合理的方法。如果真的出于这样的考虑,农民工的代表又何必非得是农民工?如果能建立起让每一个人大代表真正承受本选区选民问责的机制,那么对于农民工集中的地区,人大代表只要是热心维护农民权益、有余力的人士即可,何必要具有农民工身份、何必要农村户籍、又何必要外省籍。否则,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美好意图可能异化为农民工群体虚幻的政治荣誉和少数人实在的个人利益。
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工当上了代表,他们是否能够理解“民意代表”的深刻含义和巨大责任?他们能否理解将要审议的议案或报告?他们能否胜任其职责?履行代表职责并不非得是高学历的专家学者,低学历者可以通过社会历练获得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但作为选民和作为代表对政治素质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后者仅仅靠先天的良知良能是不够的,农民工要履行其职责,恐怕需要一些政治训练。
然而,农民工代表毕竟不是全职工作,他们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做,通常还很繁重,收入菲薄,在这样的个人境况下,农民工能否有兴趣和精力去提高自己参与政治的素质?能否超越对自己个人生计的关注把精力和重心放在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上去?而且,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下,人民代表与农民工之间有巨大的社会地位反差,这是否会摧毁他们长期的坚持?……
也许这些不是我们应该担心的。但我们应该牢记的是,如果仅仅因为人代会上举起的手有几只是 “农民工的”,我们就算完成了对自己良心的安慰;如果把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希望仅仅寄托在几个“农民工代表”身上,那么改变农民工依然可怜的权利现状,实现社会公平就仍将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我们的社会也终将继续累积着这个群体的忧伤以及对他们的亏欠,直至无法承受。
自今年3月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次提出要在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在沈阳、重庆、南京、广州、深圳等众多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农民工在短短两三个月中,接连跨越了区级人大代表、市级人大代表而进入省一级,我们看到,人大的决议在地方上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贯彻。按照现有趋势,明年1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出现农民工代表将会水到渠成。
农民工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当选为人大代表,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它表明农民工曾经的忍耐与贡献终于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另一方面,它或许会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对农民工生存状况与权益的持续关注。
与此同时,应该看到,此次农民工能当选人大代表多少有一点法外施恩的意味。现行的中国地方人民代表选举,依然是建立在对户口的依附之上的。这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在非户籍地劳动、工作或居住的民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尽管,许多地方也规定了非户籍地选民可以在居住地登记的情况,但在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决议出台前,能迈过现行法律的约束成功当选人大代表的,也只有深圳等地屈指可数的几例,而且代表级别仅限于区级。
显然,这一轮农民工代表的百花齐放得益于全社会长期呼吁以及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不但规定了省一级农民工人大代表的名额,而且特别提出两项资格限制:非广东省籍,非城镇户口。
我们相信,政治层以政策倾斜的方式,让农民工得以厕身于以政治、经济、文化精英为主体的代表行列,是为了让国家的各级权力机构在决定事关农民工利益时,能听到真正来自他们的声音,为改善这个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付出巨大代价的群体的生存状况找到合理的方法。如果真的出于这样的考虑,农民工的代表又何必非得是农民工?如果能建立起让每一个人大代表真正承受本选区选民问责的机制,那么对于农民工集中的地区,人大代表只要是热心维护农民权益、有余力的人士即可,何必要具有农民工身份、何必要农村户籍、又何必要外省籍。否则,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美好意图可能异化为农民工群体虚幻的政治荣誉和少数人实在的个人利益。
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工当上了代表,他们是否能够理解“民意代表”的深刻含义和巨大责任?他们能否理解将要审议的议案或报告?他们能否胜任其职责?履行代表职责并不非得是高学历的专家学者,低学历者可以通过社会历练获得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但作为选民和作为代表对政治素质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后者仅仅靠先天的良知良能是不够的,农民工要履行其职责,恐怕需要一些政治训练。
然而,农民工代表毕竟不是全职工作,他们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做,通常还很繁重,收入菲薄,在这样的个人境况下,农民工能否有兴趣和精力去提高自己参与政治的素质?能否超越对自己个人生计的关注把精力和重心放在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上去?而且,在中国的政治生态下,人民代表与农民工之间有巨大的社会地位反差,这是否会摧毁他们长期的坚持?……
也许这些不是我们应该担心的。但我们应该牢记的是,如果仅仅因为人代会上举起的手有几只是 “农民工的”,我们就算完成了对自己良心的安慰;如果把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希望仅仅寄托在几个“农民工代表”身上,那么改变农民工依然可怜的权利现状,实现社会公平就仍将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我们的社会也终将继续累积着这个群体的忧伤以及对他们的亏欠,直至无法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