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
草案新增加和调整部分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拟实行注册管理;保健食品应标明不能代替药物等等。
食品安全法修定草案已进入三审。4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草案新增加和调整部分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拟实行注册管理;保健食品应标明不能代替药物等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和中草药材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14年12月对草案的第二次审议中,草案仍然是“国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对此,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正式写入法律。
但是,农业部认为,一些病虫主要依赖高毒农药防治,新农药开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