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法院的样子,我们在探索 对话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
“巡回法庭是直接对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迈出的很重要的一步,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它的标志意义:设巡回法庭,不仅仅是换个地点,而是要在巡回法庭搞实实在在的改革。”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吴非
“巡回法庭是直接对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迈出的很重要的一步,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它的标志意义:设巡回法庭,不仅仅是换个地点,而是要在巡回法庭搞实实在在的改革。”
不是为了“巡回” 而“巡回”
南方周末:巡回法庭兼具司法便民功能和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等职能,司法便民功能比较好理解,在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方面怎么体现?
刘贵祥:巡回法庭的人财物管理都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体制机制上减少了与地方法院产生利益勾连的可能性,客观上为破除地方保护提供了可能。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院的常设派出机构,较之于本部,对巡回区法院的监督指导会更直接、更有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来访接谈方面。通过接访,可以发现巡回区内法院在法律适用、司法理念、司法公开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在尊重司法程序的基础上,通过督办、提出意见等方式向巡回区内法院反映。如果发现巡回区内法院所作的裁判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的,我们可以通过提审、指令再审等方式,对巡回区内法院进行审判监督。
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办理案件的方式来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此,要坚持最高法院2008年关于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同时对跨区域的民商事案件,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管辖法院之外的省区的民商事案件,我们考虑在级别管辖上有所变化。比如,降低跨区域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使巡回法庭能更多地受理案件尤其是二
审案件。我们自己审理的案件多了、公正了,就能有效地避免地方保护。当然,我也坚信,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地方党政领导的尊法、守法意识将逐步增强,特别是干预过问案件记录及问责机制的完善,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出于地方保护干预案件会越来越少。目前,我们已受理、审理的案件,从未有地方党政领导过问、转材料。
南方周末: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巡回法庭审理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规定?巡回法庭将可能审理重大的行政和民商事一审案件?在我们印象中,最高法院一审案件非常罕见。
刘贵祥:确实,在历史上,除“四人帮”案等极个别刑事案件外,最高法院还没受理过其他的一审案件。该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巡回法庭有权受理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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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