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未来法院的样子 巡回法庭来了

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看来,巡回法庭是改革的产物,更是法院司法改革的试验田: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法官员额制等综合性改革措施,以及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设想,都将在巡回法庭率先试行。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吴非

2015年1月28日,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成立,2月2日正式开门受理案件。 (CFP/图)

专题按:最高法院的两个巡回法庭设立一个半月有余,已陆续开庭并展开地方巡回。巡回法庭如何实现司法便民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职能,自身又如何探索“未来法院的模式”?南方周末记者最近亲历第一巡回法庭的接访和庭审现场。此外,近日,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回答了南方周末记者的提问。

审案:未来巡回开庭将会成为常态,还将对地方法院审判起示范指导作用。

信访:“我们要像‘包青天’一样清正廉明、刚正不阿,但不能什么事都管。”

保障:鲜为人知的是,法官们还住在宾馆里,薪酬还不如深圳本地的法官。

2015年3月6日,一起民事上诉案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开庭,开庭地点——广东东莞。

1月底,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相继在深圳和沈阳挂牌,它们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全新产物。

春节过后,两个巡回法庭相继敲响第一槌。而这次东莞之行,则是巡回法庭离开驻地,展开的第一次“出巡”。

根据设置,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

“你说北京很远,不就是两张机票吗?”东莞一案的上诉方代理律师袁科认为,除了司法便民之外,他更看重巡回法庭审案对于巡回区内司法审判的指导意义。

“我们设巡回法庭,不仅仅是换个地点。”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看来,巡回法庭是改革的产物,更是法院司法改革的试验田: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法官员额制等综合性改革措施,以及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设想,都将在巡回法庭率先试行。

巡回到地方将是常态

为了东莞首巡,单单为庭审场地问题,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刘敏就跑了两趟。

庭审将启用5人合议庭,平时只坐3人的审判席要再加2把椅子;还要赶制“法官助理”的牌子——东莞法院系统尚未配置这样的辅助人员。

3月6日上午9点,庭审在东莞市中级法院最大的审判庭内举行。深圳大学法学院八十多名学生和东莞市两级法院的民商事法官坐满了旁听席。

审判席上端坐着5名主审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居中的是审判长,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担任。

根据司改精神,主审法官从资深审判员中“优中选优”而来,独任审案或担任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审判。巡回法庭的要求最高,合议庭成员必须都是主审法官。上述5人中还有2人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审判方式也要符合司改的新要求。合议庭审理案件不用再报庭长、院长审批,担任审判长的主审法官就可直接签发文书。不过,这一天,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法官们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主要是双方有调解的意愿,没有当庭宣判。

这是一起涉及3个亿的相邻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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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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