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刑辩律师如何在舆论法庭为自己辩护
“法治男神”德肖维茨今年“流年不利”,有受害人在证词中提到他曾享用未成年少女的性服务。他遭遇的麻烦,不是打赢一场新的官司,而是如何在家人和公众面前证明自己的清白。
责任编辑:刘小磊 设计 周一萍 管华 校对 胡晓菲 胡欣
“法治男神”德肖维茨今年“流年不利”,有受害人在证词中提到他曾享用未成年少女的性服务。他遭遇的麻烦,不是打赢一场新的官司,而是如何在家人和公众面前证明自己的清白。
阿兰·德肖维茨可能是国人最熟悉的美国刑事辩护律师。他的《最好的辩护》一书自1994年首次出版中译本以来,至今已出版多个译本,影响了为数众多的法科学生和法律人。后来,他作为辛普森案辩护团队的一员,又为许多法律圈之外的公众所知。他长期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基础课刑法101和其他多门课程。
2013年,他出版了自传《出庭:我的法律人生》(Taking the Stand: My Life in the Law),其中写道:“我致力于全面展示我的毕生成就,而不是躲在惺惺作态的谦逊所铸就的扭曲之盾背后,这种假谦虚是一种试图预防批评的算计,它会妨碍读者准确评价作者对事件的影响。”“我打赢了一百多个案子,被称为‘史上胜率最高的上诉审刑辩律师’。”考虑到他“打赢的案子”都是五角大楼文件案、拳王阿里拒服兵役案、辛普森案这种级别的,一百多个可说是惊人的数字。他还写道:“理论帮我打赢官司,而实务则帮我教育学生。”一位带有敌意的旁观者可能会说:“哈佛大学法学教授身份帮他打赢官司,而打官司的实践则帮他忽悠学生。”无论如何,这是一位十分成功的教授、律师和公知,一位“人生赢家”。
为坏人辩护的伦理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面临的道德难题是,为“坏人”辩护是他们的职业常态。在英美和香港律政剧中,我们时不时可以看到,某位正直的刑辩律师自从转行成检察官之后,整个人就好多了。为安抚律师纠结的内心,“法治”提供了许多制度安排,比如区分职业伦理与“常人”伦理,将个人的伦理考量,转化为规则的命令:你必须全心全意为你的当事人服务,不管你私心是厌恶他还是喜欢他。
韦伯对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区分,为法治提供了一个社会理论基础:在价值多元、诸神相争的现代社会,你的伦理判断只是你私人的事情,在公共生活中,每个人都应当依从自己的社会角色所规定的责任伦理。这种责任伦理是社会建构的,也是后果导向的。当代的道德相对主义者进一步把信念伦理理解为个人的“道德偏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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