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期刑六个月

1月9日,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审理并宣判,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法庭上,房祖名供述:主动向警方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大麻,想交给国家。”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该院(北区)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图为庭审现场。 (京法网事微博截图/图)

据@京法网事消息,2015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与柯震东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家中搜出100多克大麻。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拘。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

9日庭审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房祖名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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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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