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百度互诉不正当竞争案

基本案情:2014年6月,360与百度两家公司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360认为,百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放置吸引眼球的标题,诱使用户点击阅读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文章,借此诋毁360公司,严重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百度方面诉称,360安全卫士以各种方式阻止用户将hao123设置为浏览器主页,属于不正当竞争。法院最后判定,双方均在对方诉讼中败诉:百度对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60万元;360公司的行为同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且滥用网民对安全软件的信任,赔偿50万元。

推荐理由:百度和奇虎360分别属于中国网络搜索和电脑安全两大行业的巨头,两家公司的“交恶”也正是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问题的一个缩影,这已成为影响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双方作为互联网界的代办性企业,其相互之间的竞争不仅关系到行业当事方的切身利益,还关乎网民权益,将影响到国家互联网经济发展、信息流动、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因而备受各界关注。

 

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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