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力推“先诊疗后付费”“最美医改”等待疗效
海南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但面临双重挑战:政府支撑力、公民诚信。医院、患者和国家卫计委都面临不同的困扰与担心。
责任编辑:吕宗恕 苏永通 实习生 陈雪 信娜 唐琴 柯小娇
海南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但面临双重挑战:政府支撑力、公民诚信。
医院的困扰:把病人送回家,再去讨债。讨不回,工资受影响,奖金也没了。医生流汗又流泪。
患者的担心:先诊疗,最后得花多少钱心里没数;不先付钱,医院能不能尽心尽力治病?
国家卫计委:不敢贸然鼓励全国推行,改革须多管齐下:建立诚信制度、核销坏账制度,“医保再多报一点”。
办公室靠墙的桌子上放着一摞空白的《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一想到要把病人送回家后,还要再去追账,周艳玲有些感慨,“这过的什么日子啊。”
周艳玲是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副主任,也是“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院方试点小组的协调人之一。
2014年11月20日,海南省卫计委联合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发文,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全省五百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在官方愿景中,这种“一站式”结算的支付方式,简化了就诊流程,节省了就诊时间,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难”问题,减少医患矛盾。
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份试点这项政策。2013年,原卫生部有关人士公开表示,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医保水平也有待提高,这项政策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当日,周艳玲正好接到一位患者打来的投诉电话,质问她为什么海口市人民医院没有全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如果全部放开,就亏死了啊。”周艳玲很无奈。
根据试行方案,“三无”病人(无姓名和居住地等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费用的病人)的紧急救治费用,可以向海南省卫计委申请应急救助基金补助。但直到现在,因审批环节复杂,这笔补偿费用还没有拨付给医院。
“大医院不能畏难”
“挑战了公民道德底线,但初衷还是想方便老百姓。”
逃费问题,廖敬乐最担心。廖敬乐是海南省卫计委医政处
主任科员,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政策专业博士毕业,长达三千多字的《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主要由他拟定初稿。
“我们实际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完成的。”廖敬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4年4月他跟随省厅领导一起到青海省调研。
2012年9月起,青海省率先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该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局长毕玉华说,这项政策运行得比较顺畅,至今没有出现过恶意逃费的现象。
回来后,廖敬乐就着手草拟方案。最初的内容以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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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