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殊党员,谁犯罪都要伏法”主旋律电影《黄克功案件》里的依法治国
1937年,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枪杀刘茜事件,一度轰动国内外。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用6天完成了案件的侦破、起诉、审理、判决和执行;电影《黄克功案件》被搬上银幕用了9年。
责任编辑:李晓婷 袁蕾 实习生 姚家怡
2014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电影《黄克功案件》公映,这是第一部描写革命干部刑事案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
王兴东把电影《黄克功案件》的公映日定在2014年12月4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1937年的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黄克功和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的感情出了点问题。黄克功希望尽快与刘茜结婚,刘茜坚决不同意。最后,26岁的黄克功掏枪杀死了16岁的刘茜。
刘茜的同学、怀着革命激情从各地奔赴延安的知识青年愤怒声讨,国民党报纸称之为苏区的“桃色事件”、“蹂躏人权”,国际媒体也颇为关注。在复杂的政治背景和舆论背景中,成立不久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6天内完成了这个案件的侦破、起诉、审理、判决和执行,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被判死刑。
再现这一事件的《黄克功案件》,成为第一部描写革命干部刑事案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这部片子表现了77年前的中共和今天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持同一个决策:要建设法治的中国。”影片编剧王兴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说明共产党在夺取全国政权以来,一直在要求以宪法为根本大法,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这是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法治国家。”
“都觉得这是共产党的一件丑事”
1975年王兴东到长春电影制片厂学编剧,听说了黄克功的事情。“这些延安老干部讲,当年有一个人搞对象,人家不同意嫁给他,他把人给杀了;共产党也不客气,严明军纪,把他处理了。”
电影艺术家于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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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