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行20年,“土政策”5年温州乐清:农房买卖踩着红线走钢丝
在温州乐清,不管有证没证,农房买卖都早已发生。5年过去了,这项起初“只做不说”存在于水面下的地方试验或将阳光化。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丁子荃
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土地改革成为热点以来,最为敏感的农村土地流转于是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许多地方都一直在或明或暗地探索各种形式的农地流转,温州乐清的农房买卖试验就是其中之一。
过去二十余年间,在一个市场经济最深入骨髓的地域,农民、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地方政府等,合力形成一种踩了政策红线,但更适合当地经济现实的农村土地“土政策”。现在,他们正渴望搭上改革快车,让潜行多年的买卖阳光化。南方周末记者数度前往温州,撬开了这个“只做不说”的中国故事。
“如果只是勒着小腿,绊了走路,也就忍了;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些条条框框,都卡到我们嗓子眼了,不得不冒点风险去突破。”2014年10月29日晚饭时间,谈及5年前悄然开始的农房买卖试验,乐清市农办副主任蔡永固忽然放下筷子,双手在自己脖子上用力比划起来。
乐清,隶属于温州地区,是中国市场经济发育最早的地区之一,温州模式的主要发源地。
当地地少人多,逼出了改革开放后最早一批出去闯世界的大小商人。许多至今还是农民身份的商人,早就将自家农房视为资金来源的一部分,抵押与转让在那里都已经存在多年。当地金融机构欢迎,司法机关亦有或明或暗的支持。
但乐清不断上涨的融资需求和建设扩张,渐渐被扼住咽喉——2000年以来,中央层面对农村土地制度不断明确化,这也就意味着原本模糊的空间日益收窄。比如,2008年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农房不得跨村买卖”。
2009年,乐清市政府决心介入这些潜行经年的交易,对本市范围内农业户口之间的农房买卖,予以产权登记。
5年过去了,这项起初“只做不说”的地方试验或将阳光化:
2013年10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农地改革;一个月后,乐清农房试验经新华社内参报道后,中农办的调研组到了;两个月后,中央高层的肯定性批示下来了;2014年8月,乐清申报农业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除了农房的跨村抵押和转让,还希望能试行宅基地从分配、管理到退出的一系列市场化机制。
“既然已经在水面下,做得还好,不如浮上来,阳光化。”蔡永固说。
有证没证,农房买卖都早已发生
出乐清城区,沿104国道向东南15公里左右,就是占中国低压电器市场三分之一强的柳市镇。镇中心一条不足50米长的小道“安平路”上,开了近十家房产中介。
“国有商品房、集体产权证的农房、没证的缺证的,什么房子都做。”其中一家“柳市房产”的总经理郑巨敏1990年代末就入行了,是当地最早的一批。
这么多年下来,郑巨敏经手的国有商品房并不多,“两三成吧”。繁华程度不输乐清市区的柳市,因为建制为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远远满足不了建设和居住的需求,大量农房进入市场。“柳市房产”租的就是一处六层“单间式”农房的一楼底层商铺。
无证农房的交易倒是占了近一半,郑巨敏为此设计了专门的格式合同,条款注明“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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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