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案宣判:杨秀宇获刑4年罚金15万
11月18日,“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尔玛天仙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尔玛天仙法定代表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获刑4年,罚金15万元。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18日消息,18日,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为尔玛天仙法定代表人)、卢梅(尔玛天仙媒介部主管)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杨秀宇获刑4年,罚金15万元。
法院认定,尔玛天仙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具体事实中,杨秀宇以危机公关等名义,帮知名公司有偿删帖,帮三家知名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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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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