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案宣判:杨秀宇获刑4年罚金15万

11月18日,“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法院认定,尔玛天仙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尔玛天仙法定代表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获刑4年,罚金15万元。

11月18日,被告人杨秀宇(右前)、卢梅在法庭上。当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做出一审判决。 (新华社记者 公磊/图)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18日消息,18日,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为尔玛天仙法定代表人)、卢梅(尔玛天仙媒介部主管)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杨秀宇获刑4年,罚金15万元。

法院认定,尔玛天仙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1200元。具体事实中,杨秀宇以危机公关等名义,帮知名公司有偿删帖,帮三家知名公司有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