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死刑判决的生死线

中国是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到底哪些罪该杀或不该杀?集资诈骗将不再杀?贪污比刘志军少的不会死?通过采访死刑复核法官和梳理内部讲座、培训材料,“知道”为你剖析部分罪名死刑判决的原则。

责任编辑:史哲

2012年6月25日,四川省眉山市眉山市看守所,法官对吴某宣布死刑复核结果。 (东方ic/图)

就司法裁定而言,死刑复核就像一门残酷的艺术。而这门能定人生死的艺术,现在就掌握在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手中。

死刑判决,虽然表面上似乎有明确的法律原则规定,但在涉及到很多罪名的量刑时,仍然需要法官凭借长期的职业经验,在抽象的条文与案件事实中找到那条“生死线”。

中国是死刑罪名比较多的国家之一。 “最高法院曾经动过一个念头,就杀人罪、伤害罪、毒品犯罪这些主要的死刑罪名,各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每个罪什么样的该杀,什么样的不该杀,都写清楚,后来还是没有出台。因为发现很难写清楚,即使写出来了,还会是一个比较抽象、比较原则性的东西。人类的感知上是有限的,很难通过文字把一些界限都表达清楚。”一位高级法官说。

通过采访死刑复核法官和梳理内部讲座、培训材料,“知道”(微信号:nz_zhidao)为你剖析部分罪名死刑判决的原则。

集资诈骗将不再杀

这一点在2014年10月27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已经得到确认。草案一次性减少了九个死刑罪名,其中五个属于经济犯罪,其中就包括集资诈骗罪。2013年,湖南曾成杰因此罪被判死刑。

曾成杰被处决前后,有不少法学家、经济学家和民营企业家都主张,非法集资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案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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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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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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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宽容高官不可为 什么贪污受贿 法律针对高官完全不应该有界线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口口生生人民公仆就不应该去贪去贿 一经查实就都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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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拐卖儿童的最该杀 骗子专门骗老人数额巨大的也该杀 至少像新加坡那样制定个鞭刑

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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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木

2014-11-10

尖锐!

2014-11-09

以前是刑不上大夫,现在是死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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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对走私毒品的标准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能全国统一标准。只因为那两个省贩毒多就提高克数标准?是不是有点纵容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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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9

拐卖儿童一定要从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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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9

以前是刑不上大夫,现在是死不上大夫。

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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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木

2014-11-08

放纵犯罪,坑害百姓。

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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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4-11-08

确实是人治思维,犯罪严重的地区本来应该用“重典”,现在反而“从轻发落”,有点南辕北辙,有点“法不责众”的味道!但是退一步来说,“从重”也一样是强调“人的意志”。其实“从重”跟“从轻”都是法治本身就具有的弹性,因为法庭不单是程序正义中的一个程序,她还具有且必须具有“量刑”的功能,这也是立法和法律条文所决定的,不过这种“弹性空间”应该越小越好。如果一个罪名上可以上到死刑、下可以下到社区纠正(缓刑),那绝对是一个失败且危险的法律!如果一个罪名的量刑是完全确定(确定到服刑的天数),那也不能说是一个成功的立法,因为还要考虑主观构罪要件,客观构罪要件中,数量、额度、危害程度等也是要考虑的。我觉得陪审团制度值得一试!

2014-11-08

个人认为此篇文章显现死刑判决的各种人治思维,按地区判毒品死刑,严重的省份反而网开一面,岂不荒谬。这犯罪分子岂不都去那两地犯案

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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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4-11-08

如果某天发现有文献记载人肉确实很好吃,或者犯罪嫌疑人“言之凿凿”——碎尸、烹尸、食尸并不是为了隐匿罪证或获得变态的快感只是他(她)饿了且他(她)知道人肉很好吃,杀人后碎尸并烹而食之,属不属于重判(即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观构罪要件?因为在很多有反虐待动物法的国家认定为“虐待动物”的主要事实就是主观构罪要件——以满足泄愤以及其他变态心理为目的的伤害或杀害,一般来说以食用为目的的宰杀都不能被认定是“虐待”,当然宰杀的过程应尽量做到“人道”!对于碎尸、烹尸、食尸是否为杀人案的“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观构罪要件,我觉得也应该具体考虑。毕竟想吃人肉的人还是有的,当然,如果法官把“想吃人肉”都当成是变态心理那就另当别论了。

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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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木

2014-11-08

都是些所谓的‘精英’,不能杀。还是由人民审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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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个人认为此篇文章显现死刑判决的各种人治思维,按地区判毒品死刑,严重的省份反而网开一面,岂不荒谬。这犯罪分子岂不都去那两地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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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haoyangde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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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8

杀人,站在社会角度上说就是一种震慑手段,从个人角度上也是对被害者心灵的抚慰和正义的偿还。从法制史来看,肉刑和死刑是逐渐减少减缓的过程,中国和西方都是如此,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除非罪大恶极危害社会手段残忍等情况之外,少杀慎杀才是最高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