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九次修订启动 死刑罪名少了,犯罪类型多了

与2011年废除死刑的13个非暴力罪名相比,这次废除死刑的罪名中,出现了非致命的、发案率比较少的暴力犯罪。“我们的刑法条文少,增加是对的。保护的范围要广,但刑罚不要太过残酷。好的刑法,应该是‘严(密)而不厉’。”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张信宇

10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即将提交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向会议作说明。 (中新社/图)

与2011年废除死刑的13个非暴力罪名相比,这次废除死刑的罪名中,出现了非致命的、发案率比较少的暴力犯罪。

“我们的刑法条文少,增加是对的。保护的范围要广,但刑罚不要太过残酷。好的刑法,应该是‘严(密)而不厉’。”

死刑罪名减少后,会不会导致治安恶化?2014年10月27日开启的刑法第九次修订,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根据这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草案,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伪造货币罪等九个罪名将取消死刑,最高刑期改为无期徒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介绍,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后,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社会各方反应正面,一些严重犯罪反而稳中有降。

但这不意味着中国的刑事政策整体变松。这次修法,死刑罪名虽然有所减少,一般性犯罪的类型和罪名增加得更多。例如,一人没有聚众但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也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把男性纳入了保护范围。特别是在反暴恐和网络犯罪两个领域,重点增加了若干犯罪类型。至于反腐,在取消贪污、受贿两罪具体数额标准的同时,加大了对行贿人的惩罚力度。

“好的刑法,应该是‘严(密)而不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认为,增加犯罪类型在整体思路上没有问题,但应当更加慎重。

暴力犯罪罪名开始废除死刑

“这次减少的罪名,经济型非暴力犯罪还是占了最大比例。它们本来就是作为特定时期的特别措施加上去的,立法根基原本就不足。现在减下去也是理所当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说。

他所说的特定时期,主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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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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