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名拟取消死刑
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据中新网报道,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集资诈骗罪:民营企业家“专属死刑罪名”
据《南方周末》早前报道,“集资诈骗罪”是一种占有财产的犯罪,不单扰乱秩序,而以占有财产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产,最高可以判死刑。
集资诈骗罪在1979年刑法中并没有规定,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第八条规定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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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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