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委的名字又改回去了更名——升格——扩权——更名……

“2011年那次更名后,综治委感觉像个小政府,什么事情都要参与下。”综治委恢复原名后,那些增加的职能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公开说法。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刘雨桦

2011年综治委更名后,下设8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其中之一。图为南京市五老村小学门口,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民警。 (CFP/图)

“2011年那次更名后,综治委感觉像个小政府,什么事情都要参与下。”

综治委恢复原名后,那些增加的职能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公开说法。

中央综治委再次更名了。2011年8月之前,这个机构的全称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治安综治委”),2011年8月后,名字改成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综治委”)。

2014年10月17日,中央综治委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时,名称又恢复成“治安综治委”。

关于这次更名的目的,今年7月25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参加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座谈会时,曾提到中央已决定将综治委恢复为原来的名字,目的“是为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设”。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此次更名酝酿已久。2013年7月,有权威消息人士就已表示,由于“社会管理”涵盖范围太广,综治委协调起来有困难,中央正考虑将名称改回去,回归到“治安”本位。

“综治委”成员单位达51个

“治安综治委”成立于1991年。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刑事案件猛增,治安形势也越来越严峻,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治安综治委”,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入本世纪之后,“社会管理”逐渐成为热词。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11年5月30日,中央政治局专题研究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并决定将“治安综治委”更名为“社管综治委”,当年8月21日,“社管综治委”正式成立。

综治委主任一直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尽管被委以重任,但综治委并不是常设机构,而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主要工作由成员单位共同完成。

在“治安综治委”时期,有40个成员单位,包括公、检、法、司、中办、国办、武警部队等。更名为“社管综治委”后,又增加了11个成员单位,有外交部、中央外宣办、中央维稳办、人大法工委、发改委等。

成员的增加,是因为综治委更名后职能扩充,增加了“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在具体工作方式上,综治委采取的是“专项组”方式,“治安综治委”时期,有5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后增加到8个专项组。每个专项工作都由若干个成员单位共同完成,并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作为组长单位。

例如“实有人口”专项组,其任务是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服务管理体系,成员包括公安部、计生委、央行等15个部门,公安部是组长单位,“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组长单位是教育部。

更名为“社管综治委”后,为体现“社会管理创新”,增加的3个专项组分别是“社会管理法律政策”专项组、“社会治安”专项组、“两新组织”专项组,其中“两新组织”专项组的任务是推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

更名后,原来的“流动人口专项组”被改成“实有人口专项组”,将“铁路护路联防专项组”更名为“护路护线专项组”。“特殊人群”专项组,“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没有变化。

除了8个专项组,综治委还有一个办公室(即“综治办”)承担日常工作,但“综治办”不单设机构,与中央政法委合署办公,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兼任政法委副秘书长,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北池子大街。目前,中央综治办有四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治一室、二室、三室、四室。

升格、扩权

上一次综治委更名后,一个外在表现是其领导成员规格提升。中央的提高规格的做法被地方纷纷效仿。在“治安综治委”时代,地方上一般都是省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更名为“社管综治委”后,半数以上省份都是由省委副书记兼任,少数省份如福建、河南、上海则由省(市)委书记兼任。

在基层,专职干部则得到了高配,南方周末记者看到的一份资料显示,广东省在镇街采取全部由党(工)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的模式,同时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高配为副科级(广州、深圳为副处级)。

领导规格提升后,机构随之扩充。更名前,浙江省综治办有2个内设处室,更名后增加到4个。更名前湖南综治办的内设机构也是2个,更名后增加到3个。南方周末记者从相关途径获悉,综治办更名后,至少有20个省份的综治办进行了机构扩充,一般都扩充2个左右,只有上海、江苏、重庆、青海等少数省份维持在原来的数量。

各地综治委更名后,一般都是与中央保持一致成立了8个专项组,但也有省份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成立了有针对性的专项组。比如云南就多成立了一个“边境管理专项组”,其综治委的成员单位也增到了67个,远远多于中央综治委的51个成员单位。

经历升格、扩权之后,综治委在部署具体工作时的涵盖面开始变宽变广。

2011年更名前,“治安综治委”印发2011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时,基本围绕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进行部署,其中有一部分涉及社会管理创新。但2012年,“社管综治委”印发当年工作要点时,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这一节,已经延伸到推进城镇化建设、推动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整等经济领域话题。在谈到加强整体规划和培育,推广社会管理创新典型时,要点还提出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低调复名

“2011年那次更名后,综治委感觉像个小政府,什么事情都要参与下。”浙江某县级综治办主任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而社会管理创新“更像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2012年后,综治维稳、信访、司法行政的工作进展都被视为社会管理创新。在重庆,民政社保、矛盾化解、劳动就业、优抚救济、农业建设的平台建设,也被视为社会管理创新。

作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2012年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情况时,拿出了全年受理、审结的案件数量等“日常工作”作为事实支撑。

实际上,最晚在去年7月,中央已经觉察到“社管综治委”涉及面过宽的问题,有点“拉不动”。当时就有权威消息人士说,综治委的名字可能改回到“治安”,其职能也将回归。

几乎是同时出现的另一背景是,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政法委产生后,开始进行“削权”和“瘦身”,包括不再干涉个案,剥离中共中央新疆工作办公室,职能向“社会治理”回归等,加大了推动执法的力度。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的综治委,也计划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回归。

与2011年更名不同,这次将名字改回“治安综治委”显得低调,中央文件下发后,官方媒体并没对此事做专门报道,只是在一些工作中悄悄使用原名,如以综治委名义出书、下发文件时,已经使用“治安综治委”的名称。

2011年那次更名,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醒目位置给予报道,“社管综治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时,7名副国级的副主任悉数到场,每人都发表了讲话。会后,多名专家接受媒体采访,论证将“社会治安”改为“社会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此次恢复成“治安综治委”的名称,孟建柱在今年7月15日的讲话中已经提及,但直到10月中央政法委主管的《长安》杂志刊载了孟的讲话全文,后又被政法媒体转载时,都没有将更名作为“新闻点”处理。

从“治安综治委”改为“社管综治委”时,综治委增加了一些职能,此次恢复原名后,那些增加的职能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公开说法。

网络编辑:Ir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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