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权上收八年最高法院如何刀下留人
八年来最高法院怎样复核死刑案件,死刑数字如何得到控制,152份死刑复核裁定书提供了难得的样本。南方周末记者还采访了多位接近最高法院的法官、学者和律师,尝试作出解答。
责任编辑:苏永通
编者按:生命永为天地间最贵,所以我们持续关注死刑议题。我们既看到民智已逐步开启,也看到观念冲突依然激烈。对于死刑政策的正确把握,直接关涉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方向。
八年来最高法院怎样复核死刑案件,死刑数字如何得到控制,152份死刑复核裁定书提供了难得的样本。南方周末记者还采访了多位接近最高法院的法官、学者和律师,尝试作出解答。
据接近最高法院的学者和法官介绍,2007年后,全国每年的死刑数字减少可能超过三分之一,有些地方减少了近半。
一位刑法学者说,李昌奎案引起的死刑数字反弹, “费了很大力气才纠正过来。”
2007年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以后,中国死刑案件的最终决定程序就完全改变了。业内人士普遍估计,现在每年的死刑人数已经大幅削减。
一位接近法院系统的学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就他和最高法院及地方高级法院一些相关人士的接触了解,“和2007年以前相比,全国(每年)的(死刑)数字减少可能超过三分之一,有些地方(减少了)将近一半。”
7月,一位曾在最高法院工作过的高级法官也在一次学术讲座中透露,近年来数字稳中趋降,“已经达到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历史最高点的十分之一”。
不挂牌的“死刑复核大楼”
北京东城区明城墙遗址公园墩台往南400米,北花市大街9号,一座十多层的建筑,就是最高法院的第二办公区,俗称“死刑复核大楼”。大楼有武警站岗,不挂牌,进院需安检。
2007年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由两个增为五个,全部移到了这里。法官们的主要工作,从原来的调研、研究统一裁判规则、对下指导等,变成了办案——死刑复核。
各省的死刑判决都要上报最高法院,经立案庭形式审查后,根据管辖范围分配到各个刑庭。庭内有内勤负责案件的流转登记,在庭长的安排下将案件分到“大合议庭”——审判庭下为日常管理而设的一级准行政单位,再产生办案子的合议庭。
据一位最高法院法官介绍,五个刑庭中,刑二庭人数最少,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内勤人员在内,约50人。其它四庭每庭约70人,但案件数量也要多得多。
五个庭的管辖范围,采取地域和类型相结合的原则。
刑一、三、四、五庭的死刑复核案件,基本按照省份分配到“大合议庭”中。一般每个省对应一个“大合议庭”,案件较多的省份对应两个。更特殊的,如因毒品犯罪多发导致死刑案件众多的云南省,可能就需要三到四个“大合议庭”做死刑复核。
刑二庭主要按照类型管辖,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职务犯罪、军事犯罪、涉港澳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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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