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公益必须公开慈善法立法建议书
我们建议,慈善法应把监管重点放在信息披露上,尤其是公开财务信息,严格限制关联方交易,并引入公众监督。1.建立强制财务公开制度,赋予捐赠人查账诉权。2.严格限制公益组织的关联方交易并强制披露。3.公益组织的善款使用。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石越婕 王庆峰
全国人大法工委:
近年来,公益信任危机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中国公益的公信力。目前中国公益存在三个突出问题:1,公益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且不公开,甚至使用善款从事高利贷、房地产等;2,利用关联方交易实现利益输送、侵吞善款;3,财务状况不透明。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2014年9月发布报告称,有77%的公益组织透明指数得分不及格,5成公众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不满意。
我们认为,造成公益乱象的根源在于立法缺失。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一部慈善法,只有《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公益慈善事业的迅速发展,决定了制定慈善法的紧迫性。
在一些慈善法规发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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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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