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解密幕后的“关心”与“不关心”1.6亿元:环境公益诉讼天价破冰
江苏泰兴一起普通的非法倾倒危废案中,肇事者被判令民事赔偿1.6亿余元。这注定将载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史册,成为里程碑式的破局。省高院的坐镇关心,地方检察院的鼎力支持,政府部门的不干预,这也注定此案将成为“样板”案例。
责任编辑:何海宁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孙然 杨国要 李雅娟
江苏泰兴一起普通的非法倾倒危废案中,肇事者被判令民事赔偿1.6亿余元。这注定将载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史册,成为里程碑式的破局。省高院的坐镇关心,地方检察院的鼎力支持,政府部门的不干预,这也注定此案将成为“样板”案例。
1.6亿余元,是按照虚拟治理成本3660万元,以及4.5倍的受污染河流的敏感程度确定的。虽然尚未板上钉钉,但它的使用和监管已受业界关注。
泰州市的环保局、检察院等部门这几天都处于“振奋”的状态。
“史无前例。”2014年9月15日,面对南方周末记者,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童宁用这个词来概括刚刚判决的一宗环境公益诉讼。
此前5天,泰州市中院。经过十余小时的庭审,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判赔偿环境修复费1.6亿余元。
1.6亿元,毫无疑问是环境领域的第一天价民事赔偿。在公开资料中,以前最高的是2009年山东省临沂市化工企业污染河流的案件,一审判决3名被告共同赔偿3714万元经济损失。
“环保执法力度也从来没这么大过。”童宁说,“以前老百姓都认为环境破坏不会被判刑,但这次无论是刑事部分还是民事赔偿,都是史无前例的。”
这也出乎业界的意料。此前论及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胜诉难”几乎成了众口定调,但此次却是里程碑式破局。“这个案子对将来的环境公益诉讼案有很多指导意义。”泰州市中院副院长生建华说。
从谈判到诉讼
这是一起普通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件,但已注定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经典案例。
案发一年半之前,江苏省泰兴市(泰州市下辖的县级市)6家化工企业将废酸委托给没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皮包公司,后者用改装过的船舶,偷偷倒入当地河流之中。在一年时间里,共倾倒了两万多吨废酸。
在经过民众举报、媒体曝光、泰兴市环保局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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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