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言】福建四百“环境难民”罕见胜诉这次环境诉讼为何赢了
当地政府来找我们,通过沟通和交流,本案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应当是比较小的。所以,法院能够比较大胆地、相对公正地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何海宁 曹海东 朱红军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孙然 杨国要 李雅娟
当地政府来找我们,通过沟通和交流,本案受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应当是比较小的。所以,法院能够比较大胆地、相对公正地作出判决。
最近,福建省一个环境损害赔偿官司引起了媒体关注。闽侯县394名村民与一家固体废物处置企业的近5年诉讼拉锯战尘埃落定,2014年8月12日,村民收到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认定被告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污染事实存在,判定其赔偿村民各类农作物损失、人身伤害等近600万元。
原告人数之众,赔偿金额之巨,这在中国环境诉讼案例中并不多见,而最终能够胜诉则更是罕见。以往,在有关环境诉讼的新闻报道中,公众听到更多的是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等种种困局,很少有这样的好消息。
被告公司处理医疗临床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其位于闽侯县青圃岭村的危废综合处置场,成了当地村民的噩梦,多次发生排放不达标、偷漏排、擅自转包等严重违法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刘小珊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