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

正当广东、重庆农民自发地尝试冲破农地流转樊篱之时,天津,这个北方经济新增长极,却开始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土地变革。这些土地流转模式具体是怎样操作的?未来有没有更好的模式出现?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其中有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并发展出了重庆农地入股、广东海南出租农地、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等模式。

  而正当广东、重庆农民自发地尝试冲破农地流转樊篱之时,天津,这个北方经济新增长极,却开始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土地变革。这些土地流转模式具体是怎样操作的?未来有没有更好的模式出现?

 

天津:宅基地换房

政府强力主导下的农民宅基地换房,通过“宅基地换房”、“土地换保险和补偿”,先把全镇土地收归镇政府,整合后将农地转为国有再招拍挂出售。


重庆农地入股:
    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
北京郊区等地小产权房:
    在北京等地兴起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修建的商品房。按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因此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到产权证。但这类房子因为价格便宜受到城市购房者的欢迎。
广东南海模式:
    由村庄组成股份公司向工业投资方出租农地,地租收益按股在农户和集体之间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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