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私有化到保有公共土地 美国联邦土地政策的变动逻辑
说到底,没有产权的清晰界定,必然出现“租值消散”,即社会财富的白白浪费。所以美国是自由市场的典范,可不意味着美国联邦政府也是自由市场的典范。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郭纾妤
说到底,没有产权的清晰界定,必然出现“租值消散”,即社会财富的白白浪费。所以美国是自由市场的典范,可不意味着美国联邦政府也是自由市场的典范。
在美国这个以私有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国家里,谁是美国最大的地主呢?不是什么福布斯财富榜上的巨富,也不是什么神秘的权势家族。答案是美国联邦政府本身。
大地主联邦政府
美国联邦政府拥有全美6.35-6.4亿英亩(257-25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占美国国土面积的28%。联邦所属土地在各州的分布状况大相径庭。
在最为繁荣且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土地大多为私有,联邦政府所拥有的土地很少。根据联邦政府2010年数据,在罗德岛、纽约州与康涅格克州,联邦政府分别拥有0.8%、0.7%与0.3%的土地。在美国的50个州中,有25个州的联邦公共土地不多于5%,有35个州的联邦公共土地不多于10%。
联邦政府的土地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大多为人口较少的州。在阿拉斯加州,联邦政府拥有61.8%的土地。内华达州与犹他州分别高达81.1%与66.5%的土地属于联邦政府。而在俄勒冈州与怀俄明州,这个比例也分别达到53%与48.2%。加州亦有47.7%的土地属于联邦。
这些土地分由多个联邦机构管理。管理联邦土地四个主要机构为:BLM、林务署、渔业及野生动物署与国家公园署。其中,BLM管理着最多的联邦土地。
实际上,联邦政府最开始只是打算暂时持有这些土地。美利坚合众国最初成立的时候,只有13个州。西部的大片土地仍然没有进行成规模的开发及定居。1787年,成立不久的美国国会通过了西北条例(Northwest Ordinance)。该条例规划了在西部地区,随着土地的开发及人口的增长,新的州如何成立及管理。作为权宜之计,这些西部的无主土地,暂时划归联邦政府名下,以便将来转让给新成立的州及其定居公民。各已成立的州则放弃对这些土地的权利。这便是联邦政府名下土地的最初来源。
此后,联邦政府又从法国、西班牙、俄国及其他国家手中获得了不少土地,这些土地也都大多划归联邦政府管理。
国有/无主土地私有化
联邦政府最初的计划,是尽快把这些无主土地私有化。一是希望吸引移民,促进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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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