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远见】警察开枪如何保证程序正义

怎样既可以最大效能地发挥警察使用枪支的优势,又可以避免因警察不当使用枪支导致侵犯公民权利,是长期以来各国警方探讨与研究的老问题。英国投诉警察独立委员会经常会因调查某些警察开枪案件耗费数年之久,这些看上去有点蠢的程序,在一点一滴推动着警察武力正当程序化的进程。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陈霞

作为具有直接杀伤性的“致命强制力”,开枪既是警察打击犯罪的需要,也是公众赋予警务人员的责任。然而,怎样既可以最大效能地发挥警察使用枪支的优势,又可以避免因警察不当使用枪支导致侵犯公民权利,是长期以来各国警方探讨与研究的老问题。

实际上,世界各国对警察枪支使用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从前期的日常管理到界定开枪的条件,以及后期的法律程序。

对于开枪,国际社会一般都采取谨慎原则。正如1990年9月7日通过的《联合国关于执法人员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中规定“有意使用武力只是在严格地和不可避免地保护生命”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允许。在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网站上,援引了国际警长协会的定义,即“警方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合法使用武力,只有当警方被强迫接受一个非常情形时”。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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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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