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史话之四】改造科举制:清末新政的第一步
“人才为先折”是一个兼顾新旧、思想保守的折衷方案,旨在改造科举制,变科举取士为学堂取士,学生可以增多,知识可以更新,但其教育思想和“学校之法”,别说与19世纪欧美等国相比,即使与日本明治初年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责任编辑:刘小磊
“人才为先折”是一个兼顾新旧、思想保守的折衷方案,旨在改造科举制,变科举取士为学堂取士,学生可以增多,知识可以更新,但其教育思想和“学校之法”,别说与19世纪欧美等国相比,即使与日本明治初年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人有病,需救治,国家亦然。变法,就是给国家治病。为人把脉不易,为国把脉更难,只有确诊病情,才可对症下药。士绅文人,比较中西,指斥时弊,疾言变法,确与不确,无关紧要,只是舆论而已,冯桂棻《校邠庐抗议》是也;枢臣督抚则不同,一书一折,上达朝廷,即可影响国策,张之洞《劝学篇》是也。及至“江鄂会奏变法三折”,直接为“国病”开“药方”,关乎朝廷命运,更是非同小可。刘、张位高权重,帝、后不得不依,但其对“国病”把脉准与不准,“药方”对与不对,缓急如何,疗效怎样,时人当局者迷,难作定论,但事过百年,我辈必须厘清,庶几以鉴来者,有益后人。
国有病,官知否?
《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简称“人才为先折”,以下该折引文,俱见《张之洞全集》第二册,“奏议”五十二,pp1393-1394),是“变法三折”的第一折。序言曰:“惟是中国贫弱废弛之弊,或相沿百余年,或相沿二千余年,一旦欲大加兴革,必须规画周详,确有下手之处,然后气血生而宿疴自去,疣瘫决而元气可支”,言之有理;“窃谓中国不贫于财而贫于人才,不弱于兵而弱于志气。”此言差矣,当其时也,中国既贫于财更贫于人才,既弱于兵更弱于志气;“人才之贫由于见闻不广,学业不实。志气之弱由于苟安者无虑危救亡之远谋,自足者无发愤好学之果力。保邦致治非人无由……”这几句说得没错,但没点透,其实,造成“见闻不广,学业不实”的病根正是科举制。
清代科举,基本沿袭明制。童子幼龄入塾开蒙,习《四书》《五经》,十几岁经县试、府试、院试取得生员资格,俗称秀才,然后分往府学、州学、县学继续学习。生员分三等: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简称增生;于廪生、增生之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考取生员,就取得了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如遇国家大庆或皇帝登基、大婚之年,加考一次,称为恩科),又称乡闱,考场设在省城,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国子监生均可应考。
乡试考中者称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中了举人便取得了次年进京参加会试的资格。会试在乡试的次年,即逢丑、辰、未、戌年在京举行,由礼部主持,会试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再经过保和殿的复试,然后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按成绩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其次序俗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进士再参加朝考,挑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学习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科举制是一种选拔官员的程序和方法,尽管自古以来为人诟病,成为戏剧、小说和维新人士讥讽、批判的对象,但它在保障程序正义和公平竞争方面,一直有着无可替代的优越性。张之洞出身探花,两任学政,久在翰院,可谓科举专家,他对科举制的弊病了如指掌,认定中国积贫积弱的病根在科举制上,非常正确。
其实,科举制的弊病并不在于考试方法(“三试”),也不在于考试内容(八股文),而在于它有悖于现代教育的宗旨——西方现代教育是由政府推行的平民教育,办学宗旨是为社会培养各类所需之才,提高国民的文化素养,而中国传统教育是典型的精英教育,是为科举服务的,其宗旨是为朝廷培养和选拔官员。私塾、书院、县学、府学可以为“三试”培养出足够的生员,但培养不出现代国家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承平之时,其人才尚足以佐治安民”,人才的供需矛盾不突出,朝廷不会考虑改革科举,“今日国蹙患深,才乏文敝,若非改弦易辙,何以拯此艰危?”科举制才再次成了维新派批评的焦点,成了朝廷推行新政首先要解决的头等问题。因为没有人才,变法、新政,根本无法施行。于是,刘、张“参考古今,会通文武”,提出了设文武学堂、酌改文科、停罢武举、奖励游学四条措施。
采“各国学校之法”,设文武学堂
“人才为先折”的核心是改造科举制,而设文武学堂、罢武举、奖游学都只是围绕前者必须施行的配套措施。奏折介绍了“泰西各国学校之法”,对日本的“学校之法”叙述甚详,拟设的学校、学制和课程配置,在参考日本的同时,又顾及国情,有所变化。
学校分为蒙学(家塾、义塾)、小学校、高级小学校(州、县)、中学校(府)、高等学校(省)、大学校(京师)。
孩童8岁入蒙,学习识字,读蒙学歌诀诸书,“除《四书》必读外,《五经》可择读一二部”。
12岁上小学校,兼习《五经》,识中外简略地图,算术至开立方,绘地面平面图,习中国历史史事大略、本朝制度大略,习柔软体操,三年毕业。
15岁入高等小学校,解经书较深之义理,行文法,策论,词章,中外详细地图,算法至代数几何止,绘图法至画出地上平剖面、立剖面、水底平剖面,习中国历史大事、外国政治学术大略,习器具体操,兼习一门外国语言文字较浅者,三年毕业,“本管府考之,分数及格者,给予凭照,作为附生,送入府学校”。
18岁入中学校,习普通学。为了照顾有同等学力的旧学生员和营中弁兵,规定有监生世职职衔,愿入普通学者亦可入学,但须酌捐学费;有营弁、营兵文理通畅能解算法,绘图考验有据者,亦准入学。课程有:经史地理,仍兼习策论、词章,并习公牍、书记文字,学精深算法至弧三角、航海驶船法止,学精深绘图法至测算经纬度、行军图、目揣远近斜度为止,学中国历史、兵事,学外国历史、律法、格致等,学外国政治,并讲明农、工、商等学之大略,习兵式体操,兼习外国一国语言文字较深者,词章一门亦设教习,作为选修课。“弁兵入学者,专学策论,免习词章。”三年毕业,“学政考之,给予凭照,作为廪生送入省城高等学校”。
21岁入高等学校,参酌东西学制,分为七专门:一、经学(中国经学、文学);二、史学(中外史学、中外地理);三、格致学(中外天文学、外国物理学、化学、电学、力学、光学);四、政治学(中外政治学、外国律法学、财政学、交涉学);五、兵学(外国战法学、军械学、经理学、军医学);六、农学;七、工学(测算、绘图、道路、桥梁、营垒、制造军械、火药等)。学生各认学一门,须兼习一国语言文字。另设农、工、商、矿四专门学校,亦三年毕业。其学武者,专设一武备学校,择普通毕业之廪生愿习武者送入;或仿日本,设一炮工学校,专学制造枪炮之法;均三年毕业。学生毕业,送入与本专业相关的部门实习一年,均名曰“练习学生”,合计在学肄业及出外练习文武各门均四年学成。高等专门学校学成者,督抚学政分文武两途考之,取者作为优贡。
25岁入大学校。京城设文事大学校、水军陆军大学校各一所,门目略与省城专门学校同,学业益加精进,三年学成,参加会试,钦派总裁大臣考之,中者作为进士,经廷试后,文授以部属、知县等官,武授以都司、守备等官,“均令分部分省分标候补,优其序补班次,勿庸归选”。
酌改文科
以上学校之法,在形式上或与欧洲国家和日本类似之处,但实质上是作为科举制的一种替代品而设计的。从年龄上说,科举制下中秀才一般在18岁左右,举人的平均年龄在25岁左右,进士则在30岁左右,按新学制,儿童自8岁入蒙,至大学校毕业,共21年,18岁为附生,21岁为廪生,25岁为优贡、举人,28岁为进士,“除去出学入学程途考选日期外,亦不过30岁内外,较之向来得科第者并不为迟”。从课程上看,8岁入蒙即读《四书》《五经》,至17岁高等小学校毕业,用十年时间达到“解经书较深之义理”的程度,其经学水平当不在旧生员之下。这也就是为何在小学之前加四年蒙学的原因,欧洲国家和日本,儿童六七岁上小学,大学毕业要比“进士”早四年。
但即令当年(1901,辛丑)小学能在全国各州县一律开办(中学校、高等学校、大学校陆续开办),儿童从入小学校到高等学校毕业,也要十三年,在此期间,科举不能停罢,必与学堂共存,只能“渐改科举章程,以待学堂之成就”。张之洞将他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所奏变通科举折略加修改,提出“酌改文科”之法,“头场取博学,二场取通才,三场归纯正,以期由粗入精。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二场试各国政治、地理、武备、农、工、算法之类,三场试《四书》《五经》经义”。改科举考试内容的目的是令科举“与学堂并行不悖,以期两无偏废,俟学堂人才渐多,即按科递减科举取士之额为学堂取士之额”。
那么,科举、学堂的取士名额就有一个妥善分配的问题。其办法是:取中之额,以旧日岁科考取进学额为学堂所取生员之额,以乡试、会试,中额为学堂所中举人、进士之额,大率比本省中额(旧科举时应取名额)加倍而略多。“初开办数年,学堂未广,取中尚少,前两科每科分减旧日中额学额三成,第三科每科分减旧额四成,十年三科之后,旧额减尽,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矣。”
学堂既然是科举制的替代品,开设之初就要考虑学生毕业后的仕途问题。高等学校毕业生(优贡)经督抚学政考试,考中者作为举人,选拔一半送入京城文武大学校,“所以止送一半入大学校者,一为京师大学若欲全容天下举人,费用过多,故减半送京,以节经费;一为分半就职,俾得及时效用,以应目前急需”。对于落选者,或已送入京师不愿上学而愿就职者,文职授以七品小官及六七品佐贰首领,分部、分省候补,或充各局委员,武职授以武备、千总等官发营委差。
在学堂与科举并立的过渡时期,对于旧生员的出路,亦要有妥善安排。25岁以上至50岁,因种种原因不能入新学校学习,或三科十年不能中式者,可为小学、中学、经书、词章之师。衰考不第而学行尚有可用者,可由督抚访察考选:50岁以下者,分别举贡生员,用为知县、佐贰、杂职;60岁以上者,酌给职衔,“似亦足以安宿儒而慰寒酸矣”。
停罢武科
科举纵有百般弊病,朝廷总要开科取士,做官总要文理兼通之人,是故文科只可“酌改”。武科则不然,所考科目,无非硬弓刀石,默写《武经》,武生、武举、武进士与外国现代军官的军事才能相差甚远,已经完全落伍于时代,势在必罢之列,取而代之的,则是现代的军校。
“人才为先折”详细介绍了日本士官学校的教学内容,拟在省城开设的高等学校,有兵学一门,即武备学校,所习课程没有细分,略有外国战法学、军械学、经理学、军医学,“其武学生武备学校毕业后,令入营学习操练一年,半年充兵,半年充弁,以实在营一年为度”,与日本士官学校相似,毕业后,发给凭照,授以千总,相当于日军的少尉军衔。拟在京城设立水军、陆军大学校,培养高级军官,毕业后经廷试,授以都司、守备等官,相当于日军的大尉、中尉军衔。
此折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二十七日上奏,七月十四日下诏,自明年始,乡试、会试等均试策论,不准用八股文程式;停止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试、会试。七月二十九日上谕,“现在整顿兵制,停止武科,亟应于各直省会建立武备学堂,以期培养将才,练成劲旅”,命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等扩充北洋湖北所设武备学堂及山东随营学堂,认真训练,并命其余各省督抚设法仿照筹建。(《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p4718)
速成学堂与奖励游学
以上方案看似完美,但有两个问题若解决不了,便成画饼。十年之内,要在全国建成数万小学,数百中学,数十高等学校,资金从哪里来?教师从哪里来?为解决“经费太拙,师范难求”问题,设计者采用反常之法:先多设中学、高等学校,“应各就省城及大府酌量情形迅速筹办,以资目前之用”。又提出借鉴日本速成学校之法,请旨饬出使日本大臣李盛铎,“切托日本文部、参谋部、陆军省代我筹计,酌拟大、中、小学校各种速成教法”,建成各种文武速成学校,以应急需。
“求师之难,尤甚于筹费”,即使请日本帮忙筹划速成学堂的教法、教材,没有教师,也是枉然,惟有广派学生赴外国游学一法,可以救急。而赴外国游学,尤以日本最善,一是文字较近,课程较速,相对于游学欧美,学习比较容易;二是学费省、路途近,较之于游学欧美各国,经费可省三分之二,学成及往返日期可省一半。
当时,江、鄂等省学生在日本学堂者甚多,刘坤一、张之洞建议:“此时宜令各省分遣学生出洋游学”,按文武两途及农工商等专门学科,由学生分门认习,学成后持凭照回国参加复试,如学业与凭照相符,即按其等第作为进士、举贡,分发各省,以补各省学堂教习之不足;并宜专派若干人入其师范学堂,专学师范,回国后充各小学、中学普通教习。
但官筹学费,毕竟有限,刘、张“拟请明谕各省士人,如有自备资斧出洋游学得有优等凭照者”,回国后复试相符,亦按其学历等级作为进士、举贡。对政府而言,既省官费,又省心力,又得无数人才,如此一举多得之举,何乐而不为?应对自费游学者,按凭照优奖录用,以资鼓励。
中日对比,立见差距
“人才为先折”是一个兼顾新旧、思想保守的折中方案,旨在改造科举制,变科举取士为学堂取士,学生可以增多,知识可以更新,但其教育思想和“学校之法”,别说与19世纪欧美等国相比,即使与日本明治初年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日本现代教育始自明治维新。明治二年设大学令统领全国教育事务,四年改为文部省,五年(1872)始定《学制》,采欧美义务教育之精神,其谕书曰:“自今之后众庶人民无论华世族与农工商,至其妇女子,必期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又曰:“惟高尚之学各任其人之才能,至幼稚孩童则不别男女,必当从事于小学,其不然者失在父兄。”
《学制》划分全国分为八大学区(翌年四月改为七大学区),每学区设一大学校;各大学区分32中学区,每区设一中学校;各中学区分210小学区,每区置一小学校;全国共有8大学校,256中学校,53760小学校。按当时日本人口3226万计算,平均每600人设一所小学校。
小学分为普通小学、女子小学、村民小学(偏远地区的简化学校)、贫民小学、私塾、幼儿小学(入学前的预备教育)等等。最基本的是普通小学,分初、高两等,原则上初等小学6岁入学9岁毕业,高等小学10岁入学13岁毕业,以此为基准,中学、师范学校、专门学校、大学等也都制定了严密的制度。明治六年(1873)小学有12558所,到了明治十二年(1879)为28025所;教员数也从25532人,增加到71046人。培养教员的师范学校也于明治五年五月在东京成立,及明治六、七年,大阪等六个府县也都纷纷设立,已拥有七所官立师范学校。同样地,女子师范学校也在东京及各县建立起来。明治十年(1877),东京开成学校与东京医学校合并,成立了东京大学,这是一所最早的综合大学,设有法、理、文、医4个系。
政府不仅在学校组织方面采用西方作法,在学科内容上,也广泛地吸收了西学。在学校组织方面,参照了法国制度,而在教学内容方面,则主要效法美国。小学的教学科目里有西方算术、地理学、物理学、绘图、几何、博物、化学等。中学规定由外籍教师教授外国语,有的中学则用英、法、德等外国语教授中等教育的学科内容,以作为理解大学里外籍教师专科讲义的预备教育。师范学校也聘请外籍教师,外籍教师把师范学校的上等生看作小学生,教授外国小学课程,使其理解教授法。
明治十九年(1896),文部省颁布《中学校令》、《小学校令》、《师范学校令》及《帝国大学令》,且制定各种学校通则。根据《小学校令》,孩童年龄满六岁至十四岁,称为学龄,这八年间孩童接受普通教育为父母及保主之义务。小学校分为初等、高等,学制各为四年(另设简易科,按情形以代初等科之用,学制三年)。中学校亦分为初等、高等,凡学生未能选择志在实业与进大学深造之前,必须受中学教育。全国分五区,每区各设一高等中学校。高等中学校附置法学、医学、工学之一部或数部,主要收取欲读大学的学生。以往中学校学制六年,据新颁《中学校令》,寻常中学校以五年为期,各府县任宜开办之。
其后,经二十年的改革和发展,日本各种学校愈发兴盛。到了明治四十年(1907),日本人口总数达到4932万人,其中,学龄儿童818.34万人,就学率已达97%。日本的义务教育原为四年,政府忧其年限过短,不足以收效,便延长为六年;另外,女子教育的进步尤其显著,就学率虽在男子教育之下,但比之甲午战前,差距日益缩小,此亦普及国民教育的最大特点。
明治四十年全国学校情况如下:小学校,27125所,教员122038人,学生5713664人;盲哑学校,38所,教员208人,学生4043人;中学校,258所,教员5462人,学生111436人;高等女学校:132所,教员2011人,学生40273人;师范学校,69所,教员1176人,学生19359人;高等师范:2所,教员122,935人;女子高等师范:1所,教员45人,学生365人;专门学校:52所,教员1745人,学生26318;帝国大学,3所,教员503人,学生7370人;实业学校:5284所,教员5738人,学生250090人……(其他学校略)。学校总数35178所,教员总数147059人,学生总数6329688,学生人数占总人口的12.83%。
明治初年入小学的孩童到甲午年(1894,明治二十七年)已经二三十岁,中国的生员举子在思想、文化和才能方面与其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甲午战争失败的原因或许很多,但根本的原因是,读经制艺的一代中国人败在了受过西式教育的新一代日本人手里。(此节参见大隈重信等著《日本开国五十年史》,商务印书馆,1929;第六册,西园寺公望著《明治教育史要》,pp21-34;第十三册,大隈重信著《开国五十年史补遗》,pp129-133)。坂本太郎:《日本史概说》,商务印书馆,1992,pp4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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