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乌龙指”系列案:复杂的赔偿
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谁来赔偿?资本市场风险重重,怎么判断投资者的损失是因为内幕交易造成的?如何计算这些损失?……“乌龙指”引发的一系列复杂案件,注定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标志性案件。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谁来赔偿?资本市场风险重重,怎么判断投资者的损失是因为内幕交易造成的?如何计算这些损失?……“乌龙指”引发的一系列复杂案件,注定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标志性案件。
“证券史绕不过去的案件”
就在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一周年之际,2014年8月5日,这一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从上午九点持续到下午六点,61件案件在这一天合并审理,其中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31件,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30件。
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远不止这些,市二中院受理共109件,涉诉标的超过1200万元。
8月5日庭审当天,与原告席——严义明、许峰、林嵘、王智斌四位律师——庞大的阵容相比,光大证券代理律师刘凌云显得孤军奋战。
庭审围绕四个焦点展开: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是否主观过错;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与行为人的内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怎样的经济损失。
在此之前,中国曾有四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2008年9月,投资者陈宁丰诉天山股份原副总经理陈建良证券内幕交易纠纷案以原告撤诉而告终;2009年,投资者起诉大唐电信公司董事潘海深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原告最终败诉;2012年,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引发的两起民事赔偿案,最终法院认定诉讼请求缺乏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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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