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茶座】见义勇为进监狱?

现行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一般人,能有挺身面对恶徒的勇气,已属难能可贵。若再要求见义勇为者对于缠斗中的伤害做出合理评估,确是苛责义人、宽纵恶人。没有无限防卫权,义人只得冷漠,恶人必然横行。

责任编辑:陈斌 蔡军剑

从四川来大都会深圳找工作的小涂,在旅游景点惊遇流氓调戏妇女。小涂路见不平,拔脚相助,踢伤流氓,救下妇女。在评书故事里,结尾应该是好人有好报吧。

但现实与小说相比,剧情常常更加离奇。见义勇为的小涂,被以“防卫过当”的名义刑拘。而被踢伤的流氓,只被判行政拘留5日,还狮子大开口,向小涂要赔偿。

愤世嫉俗的老话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现在又在后面添了一句:见义勇为进监狱。

见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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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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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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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7

ei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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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7

法律给了法官太多自由裁量空间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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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

154255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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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法律和道德问题相交错,原本就很复杂。如何斟酌往往成为某些人的“手段”,倒霉的人只能闷声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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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1

这个社会已经变态了,人变态了,制定法律的人也是变态。以后,不管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就打制定法律的人的手机或者他们家里的电话,让他们来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治安,因为他们是法定职责工作者。我们普通人是没有执法权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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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好多法院里面判案的不都是流氓么?他不能断了自己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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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这里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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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对正当防卫的判定非常苛刻,缺少目击证人的正当防卫就更不用想了,而且公检法也不爱“浪费”时间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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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7

很多人一说起这类事情,就谈到一个长远问题,谈到一个立法公正的问题,似乎这类事情不提到这个高度就会给子孙后代以及以后的立法造成极其严重及不公正的后果,但问题是这事情对当事人公正么?面前这事都不公正还谈什么未来的公正?都已经没有现在还说什么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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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三天不读书,智商输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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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胡闹!没有无限防卫怎么让人防卫,你以为在危险情况下,你可以像超级计算机一样算好防卫行为的时间、部位、力量......吗?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公报私仇?这当然有,但你得是刑侦专家,并且你是最高明的刑侦专家,而且你比所有其他刑侦专家加起来还要高明。

2014-07-26

胡闹,无限防卫是否意味着我可以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公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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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你真糊涂!如果这老东西频繁地、长期的骚扰,被打死有多冤枉?是不是所有的见义勇为都无法严谨还原案发情况,比如本文所述情形,公正评判了吗?

2014-07-26

所谓无限防卫,还要让舆论能够分辨防卫和惩罚,针对一次犯罪事件,很多评论都是此人该打,或者此人该死,即便犯罪者被按住打死也是罪有应得,但这本身就是舆论审判和法外惩罚。曾经有一个事件在网上被报道,有一老头因骚扰寡妇被打,逃跑倒地被追上用锄头打死,扑天盖地的评论都是正当防卫此人该打,又有多少人分清了防卫与惩罚的界限?当然,在制止暴力犯罪的搏斗中不应对防卫设限,绑架强奸抢劫等人身暴力犯罪不应有防卫过当,这是合理的。但是我对国内断案审判时是否能向人家一样严谨还原案发情况,公正评判分清行为目的表示怀疑。法律本身就不应该强调保护善人还是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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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用机器人法官应该是最终目标。为防止犯罪,公共场所全部装上监控设备,包括监狱、政府部门办公室,总之,将1984的单向监控变成双向监控,对全体公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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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胡闹,无限防卫是否意味着我可以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公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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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所谓无限防卫,还要让舆论能够分辨防卫和惩罚,针对一次犯罪事件,很多评论都是此人该打,或者此人该死,即便犯罪者被按住打死也是罪有应得,但这本身就是舆论审判和法外惩罚。曾经有一个事件在网上被报道,有一老头因骚扰寡妇被打,逃跑倒地被追上用锄头打死,扑天盖地的评论都是正当防卫此人该打,又有多少人分清了防卫与惩罚的界限?当然,在制止暴力犯罪的搏斗中不应对防卫设限,绑架强奸抢劫等人身暴力犯罪不应有防卫过当,这是合理的。但是我对国内断案审判时是否能向人家一样严谨还原案发情况,公正评判分清行为目的表示怀疑。法律本身就不应该强调保护善人还是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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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6

见义勇为不仅仅是正当防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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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我没看出来防卫过当,相反我看到了执法者在扼杀见义勇为。这个处理和当年追小偷,小偷逃跑被车撞死,追的人被认为过失致人死亡一个道理。执法者只看到了猥亵者受伤,却没看到猥亵者受伤是因为他的不法行为引起的,或者执法者另有目的,譬如小涂是外地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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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某无辜路人被三流氓围殴",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自已都特别困难,但还要理性避免伤害流氓,以免防卫过当!根本不切实际!除非是超人!不打到敌人,或打伤敌人,怎能保护自已!难道说用劝说,报警保存自己,环境与时间不允许呀!!何况大多违法的环境,坏人的力量远远大于好人!!!!不打伤,或不打得,不能动,决对保护不了自已,把希望寄托坏人或违法人员,在违法的环境下,突然悔悟,或者害怕法律,来避免受到伤害!不切实际!

建安风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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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风骨28

2014-07-25

指责山东招远命案中旁观者冷漠、不见义勇为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怪就怪法律的冷漠、执法的冷漠吧。激励不对,没有无限防卫权,义人只得冷漠,恶人必然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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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政府有多看重民意认可度呢 美利坚的民意涉及到选举 国内的也就意思意思 民意不存民主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