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罚款,内幕交易罪曲线脱身法
与李民俊希望“适用缓刑”而不可得相比,更多内幕交易案的犯罪者,却“幸运地”得到了缓刑。一方面,证监会近三年来“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等案件的高压态势”,立案数量增长,刑事追责力度加大;另一方面,证监会对外披露的案件有限,移交司法后处以实刑者寥寥。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一方面,证监会近三年来“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等案件的高压态势”,立案数量增长,刑事追责力度加大;另一方面,证监会对外披露的案件有限,移交司法后处以实刑者寥寥。
与李民俊希望“适用缓刑”而不可得相比,更多内幕交易案的犯罪者,却“幸运地”得到了缓刑。
缓刑脱困
以2013年下半年以来司法机关公开披露的案件为例:
其一,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0135.SZ,下称宝利沥青)案。
2012年,宝利沥青董秘陈永勤在电话中向江阴市新理念投资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李宏生透露内幕信息,后者在两日之内耗资2587余万元买入宝利沥青股票,非法获利约78万元。2013年10月1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宏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20万元。司法机关未追究董秘陈永勤的责任。
其二,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12.SZ,下称三变科技)案。
2011年至2012年,与三变科技董事长卢旭日“关系密切”的女子黄梅芳,在敏感期内,耗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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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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