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狗权高于产权与风俗?

动物保护分子跟玉林的“荔枝狗肉节”缠上了。6月10日,十余名不明身份者想从玉林某狗肉商户里强行带走活狗,冲突从线上走向线下。狗权高于产权,高于风俗?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陈霞

动物保护分子跟玉林的“荔枝狗肉节”缠上了。其实,此节日并非这些人所宣传的是官方主办的,只是当地过夏至节日的传统民俗而已。2014年6月10日,十余名不明身份者想从玉林某狗肉商户里强行带走活狗,冲突从线上走向线下。在这些人报警之后,商户向民警与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出示了检疫证件。但这些人认为处置不公,愤然踢坏商户大门。目前,为避免与动保分子冲突,玉林狗肉餐馆普遍遮盖了招牌上的“狗”字。狗权高于产权,高于风俗?

正方:狗是人类的朋友,朋友怎么能用来吃呢?从学理上讲来,狗是伴侣动物,与作为食物的猪牛羊是不一样的。吃后者我们不会有情感上的障碍与道德上的不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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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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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反感吃狗肉的习俗源于欧洲,尤其西北欧。这些地方的居民,祖先系以游牧生活为主,狗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助手和伙伴:一方面照料放牧的牲畜,一方面保护自己的住所以及家人。正因如此,欧洲人很早就习惯将狗当做朋友甚至家庭一员。这种情结在以农耕定居为传统的古代东方是不存在的。古代东方,狗仅仅是众多既可役使也可食用的家畜之一。中国古代所称“六畜”中,狗的“排名”仅高于猪,而在马、牛、羊、鸡之后。但是现在这种源自西方的动物保护主义的饮食文化和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差异正在演变成为一种残暴的崇洋媚外的种族主义偏见和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粗暴打压和强行干涉。 此次玉林狗肉节风波中,少数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已经激起了很多中国人的逆反心理。事实上,动物保护主义者过激的做法在国际上早已多有诟病。据美国《琼斯母亲》杂志报道,2006年,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一项法案,把很多形式的动物权利运动正式确定为恐怖主义。2009年,美国法学者詹姆斯·沃泰威沃·卡斯塔格尼拉在《国土安全评论》上刊文列举了3种21世纪美国土生土长的恐怖主义,其中之一就是“心态偏执的人,如激进的动物权益活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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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政府每年都出动架着机枪的直升机和越野车去屠杀成千上万的袋鼠,野狗,野猪,野鹿,野驴,野兔,狐狸以及其他各种野生动物以保护人类自身的生活的环境不受野生动物的侵犯。所以人类是有权决定其他动物的生存权的,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人类几千年的历史其实都是吃动物的历史,这也是无法否定的。所谓文明社会就是一个宽容的社会,所以你可以不喜欢那些支持杀狗的不同意见,但是请善待这些持异见者。因为如果保护不了那些支持杀狗的不同意见那就不是文明社会而只能是专制社会了。而在专制制度下,一切都保护不了,包括你所喜欢的狗。这其实才是一切悲剧的根源。如果你容忍不了那些支持杀狗的不同意见,那么你自己本身实际上就成为了专制体制的支持者,既然你只知道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那么你也就只配生活在专制制度下被人欺凌宰杀。一切伪善和矫情都无法改变这个简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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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在吃不吃狗肉的议题上,民主就是吃不吃狗肉由老百姓自己做主,自由就是人人都有选择吃不吃狗肉的权利,宽容就是不去反对别人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平等就是对吃不吃狗肉的人都要一样的对待。无法想象爱狗人士在吃完猪肉牛肉鸡肉以及各种肉之后,擦擦嘴巴,然后去捍卫狗肉。不仅不许别人吃,还要横加指责说“你吃狗肉!你不道德!”这种做法未免太装逼,甚至连最基本的公平都没有。吃猪肉牛肉固然无法体现一种乐善好施,吃狗肉也无法证明就是一种丧心病狂。没有这回事。吃猪肉牛肉狗肉的人都是一丘之貉,谁也不比谁更道德,谁也不比谁更善良,不过所食动物的肉种不同而已。只要是人就要靠进食来维持生命,即便你是食素也是一样靠杀害植物的生命来生活,根本就没有人能脱离干系。即便你自己是食素也无权把你的做法强加到别人的头上,这才是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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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反感吃狗肉的习俗源于欧洲,尤其西北欧。这些地方的居民,祖先系以游牧生活为主,狗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助手和伙伴:一方面照料放牧的牲畜,一方面保护自己的住所以及家人。正因如此,欧洲人很早就习惯将狗当做朋友甚至家庭一员。这种情结在以农耕定居为传统的古代东方是不存在的。古代东方,狗仅仅是众多既可役使也可食用的家畜之一。中国古代所称“六畜”中,狗的“排名”仅高于猪,而在马、牛、羊、鸡之后。但是现在这种源自西方的动物保护主义的饮食文化和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差异正在演变成为一种残暴的崇洋媚外的种族主义偏见和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粗暴打压和强行干涉。此次玉林狗肉节风波中,少数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已经激起了很多中国人的逆反心理。事实上,动物保护主义者过激的做法在国际上早已多有诟病。据美国《琼斯母亲》杂志报道,2006年,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一项法案,把很多形式的动物权利运动正式确定为恐怖主义。2009年,美国法学者詹姆斯·沃泰威沃·卡斯塔格尼拉在《国土安全评论》上刊文列举了3种21世纪美国土生土长的恐怖主义,其中之一就是“心态偏执的人,如激进的动物权益活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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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狗是人类的朋友的说法其实是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谬论,其要害在于即使动物有情感它也无法用人类的方式明确无疑地表达出来所以人类对于动物情感的判断就没有了客观标准,爱狗人士言之凿凿的所谓狗是人类的朋友的说法就不可能是狗的真正的感情,其实只不过是这些爱狗人士自作主张的解读罢了。爱狗人士表面上看是在捍卫“动物权利”,其实爱狗人士是在捍卫他们这些多愁善感人士自己认为应有的人权。吃狗肉者和爱狗人士的争论,实际上只不过就是道德观念之争,爱狗人士扯出其他的任何理由作掩盖其实都是无谓的和多余的。因为在中国吃狗肉是人民的合法权利,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里吃狗肉是受到中国的法律保护的,那么中国人吃狗肉当然就是天经地义的。如果爱狗人士非要说自己不惜违反中国法律强行以暴力禁止他人吃狗肉的行为是在替天行道,是在替“大自然的利益”抗争,甚至因此还建立了睥睨他人的道德优越感,那就很可笑了。可以说,狗是人类的朋友的说法其实只不过是一种高级形式的自然宗教罢了。其实禁吃狗肉的真相,就是它与狗是人类的朋友的说法无关,与人道主义无关,它实际上体现的只是爱狗人士人认为自己应有的人权罢了。如果爱狗人士真的反对虐待狗,那么他们根本就不应该养宠物狗,因为宠物狗一般都会做绝育手术,难道阉割就不是一种对狗的极大虐待吗?爱狗人士去玉林跟吃狗人士进行辩论威胁骚扰甚至是以暴力去禁止当地的老百姓吃狗肉,这并不是明智的选择。相反爱狗人士的这些极端行为只会激起当地的老百姓的反感。毕竟强行禁止当地的老百姓吃狗肉这件事是粗暴压制当地人民的习俗文化和侵犯当地人民的饮食自主权的行为,这是事关当地老百姓基本人权的大事,爱狗人士把自己的一套受到了西方国家对狗的偏爱的落后观念的影响而产生的在动物中搞物种歧视从而认为不该吃狗的价值观念强行加在别人头上的粗暴行径,只能称之为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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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爱狗人士把在玉林贩狗交易中存在的某些违法行为,比如在玉林贩狗交易中的狗80%都没有许可证等等作为禁止玉林人吃狗肉的理由实在是非常牵强的,因为其实爱狗人士自己心里也很清楚,这根本不是爱狗人士禁止吃狗肉的关键。因为目前在中国就根本没有人敢保证猪牛羊的交易宰杀就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人敢保证猪牛羊的交易都有许可证。为什么爱狗人士从来都不去管猪牛羊的交易宰杀呢?说白了吃狗肉者和爱狗人士的争论,实际上只不过就是道德观念之争,所以爱狗人士扯出其他的任何理由作掩盖其实都是无谓的和多余的。关键的是现在这种源自西方的动物保护主义的饮食文化和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差异正在演变成为一种残暴的崇洋媚外的种族主义偏见和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粗暴打压和强行干涉。爱狗人士去玉林街道上跟吃狗人士进行辩论,威胁,骚扰,甚至是以暴力去禁止当地的老百姓吃狗肉,这并不是明智的选择。相反爱狗人士的这些极端行为只会激起当地的老百姓的反感。毕竟强行禁止当地的老百姓吃狗肉这件事是粗暴压制当地人民的习俗文化和侵犯当地人民的饮食自主权的行为,这是事关当地老百姓基本人权的大事,爱狗人士把自己的一套受到了西方国家对狗的偏爱的落后观念的影响而产生的在动物中搞物种歧视从而认为不该吃狗的价值观念强行加在别人头上的粗暴行径,只能称之为霸道。试想一下:我们现在怎能一边心安理得地做肉食者,喝红酒吃牛肉,一边又深情地崇洋媚外,附庸风雅地学着某些洋人那样热爱猫狗甚至发展到强行禁止他人吃狗肉呢?也许只有当我们学会了如何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宽容不同的文化习俗,不再为此而争论不休,我们才算完全步入了现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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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爱狗人士的错误在于他们对不同事物的重要性作出了违反常识的排序从而将狗权排在了人权的前面,或者要求狗权与人权平等,更错误的是他们还试图将自己的这一偏执排序当成唯一的正确排序并试图以暴力的方式强迫全社会接受。爱狗人士应该要明白,任何试图将个人或者一个小群体的排序标准试图强加给整个社会的做法,学理上通常有一个说法,那就是“独裁”。事实上,对于什么样的排序才是重要的,这一标准判断和排序是指向个人的主观价值的,同时必须遵守的限定是没有一个人的价值高于其他人。因此如果以爱狗人士的偏执价值排序作为社会的唯一排序,那么这个世界就只能变成专制制度统治的世界。如果爱狗人士能认识到自己的排序并不优于其他人,或者并不比其他人更加高尚,那么爱狗人士就必须承认反对吃狗肉的人并不比支持吃狗肉的人更加高尚。将狗权排在人权的前面是一种排序;将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宽容不同的文化习俗排在第一位是另一种排序。不言而喻,在这两种排序中,将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宽容不同的文化习俗排在第一位才是符合现代普世文明的排序。令人奇怪的是,何以爱狗人士反对他人吃狗肉就要立刻上升到取缔狗肉节,禁止他人过一种他们自己惯常的生活的地步呢?并且这种“取缔”“禁绝”的声音又是如此的理直气壮,其中的原因除了爱狗人士以人多制造噪声反过来裹挟理性的声音之外,恐怕主要的还是因为爱狗人士受了长期的思想管制所形成了那种“我不同意你,所以我就消灭你”习惯性专制独裁思维的影响。这种洗脑效果是通过长期的思想管制之后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形成的。要破除这种管制很难,但从理性思考开始,则是对抗这种专制独裁思维的第一步。

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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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4-06-29

您的网名有律师俩字,我大概可以期望能从您这里得到他们的行为的法理依据,虽然您并没有义务为他们如此恶劣的行为辩护!但我还是希望听到一点让我不那么鄙视他们的理由!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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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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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4-06-29

我倒是觉得您有点那个,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就我所知道的(我是农村出来的),咬人的狗不一定会被打死,但它一定会消失,消失的意思是什么估计您也清楚,不外乎打死、送人或卖给狗贩!当然只有宠物狗和小狗存在送人的可能,其他肉狗要不自己宰要不卖给别人宰!我小时候被别人家的狗咬过,结果没过几天我们家的人就吃到它的肉了(当然我是吃不了的,打疫苗那一个月,我连鱼都不能吃,记得当时是中秋节,我过了一个吃不了月饼的中秋节,这就是为什么我记得如此清楚)!咬人的狗会被处死,至少要从被咬人眼前消失,这是对被咬人的一个交代!人就是有这样的权利和权力,没办法,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于人相提并论!人可以仅仅因为有一只禽鸟可能传染禽流感,仅仅因为可能,人类就有权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万地处死一批禽鸟!听起来很残忍,但是您没必要了解,这就像君子远庖厨一样,您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行,没必要强迫自己更没必要强迫别人去了解,庖和厨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何偏有人选择性失聪失明而又选择性“聪明”呢,梁惠王都懂得以羊易牛,见其生而不忍见其死,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这是人的仁者之心,但是就像孟子对梁惠王所说的那样,所关于仁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什么,是仁者爱人,仁者爱人然后才能推广到动物以及所有其他美好的东西!我不知道剥夺庖者、厨者的生存权、干涉卖者、食者的经营权和选择权,公然侵犯私有产权、公然进行人身侵害(打人),公然违反交通法规(在高速路上拦车)到底是什么行为!如果他们确实给出了什么哪怕是只有一点点合理的解释,那么我都没有那么反感(正常人都有理由反感),问题是没有,一个都没有,这就像在说,我们就这样,你能拿我们怎样?

20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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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8

谁说不能确定是非的时候,就应该站在弱者这边,可笑。

2014-06-22

你说得也有道理,但是所谓爱狗人士强行带走活狗,侵犯私人财产权,不能凭南方周末这样说说就可以确定的,事实也许根本不是这样。现在的中国,各级政府都强大得可怕,民间人士冒着这么大风险去做这些事,是弱者对抗强者,在不能确定谁是谁非的情况下,我们不是应该站在弱者这一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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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南方周末真让人鄙视 你提狗权 他说人权还没保证 你说别吃狗 狗通人性 他说猪也通人性 呵呵 没文化没逻辑的 令人鄙视 估计也是在马路上偷偷捡流浪狗杀了吃肉的吧 小心别染上一身狗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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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嘴巴馋死的人类 别说狗权了 人肉要是好吃 照吃不误 一旦饥荒啊打仗什么 这群人比如最先食人或者叛变当汉奸 嘴馋没办法 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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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我觉得还是互相尊的好,不要太偏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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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同意

ljgc0322

2014-06-22

令我想起了病急乱投医这个词!说得更极端更明白点就是红X兵也是民间组织!全.能.神.教如何?法.轮.功呢?(当然我并不认同官方的定性,举例出来只是想说明民间组织也是要分性质的),忘了还有黑社会组织呢!个人觉得纠众强迫别人不吃狗肉的人,跟红X兵和黑社会类似!养宠物狗的人可以强迫别人不吃狗肉甚至侵犯私有产权,叫养宠物猪的人情何以堪!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一部动物保护法都没有把以食用为目的的宰杀定义为违法(当然保护动物除外),动物保护法是惩戒虐待动物的而不是惩戒宰杀动物的!连这一点都分不清,就敢出来说文明,觉得自己在法律和私有产权智商也敢出来谈公益、谈民间组织,个人觉得太可笑了!说点题外的,其实那些人也并不是那么令人讨厌,只是集合起来就突然觉得自己很有力量的暴徒,显然缺乏独立的人格!这就是法.西.斯主.义和极.左.暴.政的温床和土壤!放到几十年前他们就是那批栽赃陷害、打砸抢烧、草菅人命还死不认罪、托词环境使然的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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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偷狗当然是违法的,要打击的,但是买卖并不违法

2014-06-22

狗是不知道人类这么多规则的。狗主应当遵从人类法则来管理好自己的爱狗,这是无可厚非的。但目前玉林人官方发什么疯了,想搞“短、平、快”将玉林出名,想搞活当地经济,公然打着狗肉节旗号。请问这些所卖的狥是自家养的专肉用狗吗?很多都是趁这机会到处去偷或以各种非法名义去捕捉来的。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自主以来在西方奉犬为神,没有想到在玉林倒成为人们的口中食,成为当地官员升迁的王牌。狗是无辜的,当地官员和狗贩狗餐馆才是应受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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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做任何事情,尤其是公共事情,首先要明确目的的正当性合理性,目的不合理,只会起到更坏的示范作用。回族同胞是不吃猪肉的,试想如果所有回族同胞都跑到人家家里去抢猪肉、抢猪,会是什么情况

2014-06-21

南方周末,这次我就不支持你的观点了。在中国现阶段这个冷漠的,公益行为奇缺的社会,民间自发行动能去做一件事的太少了,也太难了。也许这些动物保护者他们的做法有不妥之处,但是他们有这份公德心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他们从全国各地赶去玉林是要费钱的,费花时间费精力的,他们这样做对他们有什么利益吗?没有。今天他们为了保护狗可以这样去争取,也许可以带动,启发民间力量的发展壮大,民间组织的崛起。今后在全国各地如果出现什么大问题,如环保,扶弱,强拆,官员欺压民众等公共事件,民间力量受此次事件激发也许就会自发从全国各地赶去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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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这就不对,天下无狗,哪有狗肉吃,有个供求平衡就行了

2014-06-22

我希望天下无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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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精辟,还要保护青菜、保护萝卜,保护苹果、橘子————

2014-06-24

是啊,中国还欠缺一条保护蚂蚁的法律,还欠缺一条保护水蛭的法律,另外欠缺一条保护老鼠的法律......欠缺的法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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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没错,很多人的善完全是装出来的,以此好像显得自己在道德上高人一等,

2014-06-24

多少人还在贫穷的边缘苦苦挣扎,多少无人照顾的孤儿在夜里无助地哭泣,多少患病而无钱医治的人在默默等死,然而现在有的人为了卑微的狗去损害同类的利益,难道他们自认为不是人而是狗?也许你认为爱狗护狗很伟大,但我觉得很可笑。就像都处去帮助别人,而对年迈的父母不闻不问。你说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我我无发反驳。每个人看重的事情都不一样,我不会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如果有一个快要饿死的人和一只快要饿死的狗,而我所有的食物只能救其中之一,我会毫不犹豫地把狗杀了去救人。这就是我认为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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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6

狗权?纯粹吃饱了撑的,哪个物种没有生命,哪个物种又不是人类的朋友,都不能吃,人只有吃空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