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法官担有限责任方能享职业尊崇
从横琴司法改革,许多人读出了保障法官独立审判权,读出了法官职业化,看好法官将成为既专业又体面的职业,这些都不错。不过,必须认识到,横琴模式只是目前司法系统下的一种局部调适,远没有定型,不能视为司法改革的终点站。
责任编辑:史哲 蔡军剑
珠海市横琴司法改革又一次撩拨眼球。2014年5月,横琴新区法院开审该院首宗涉澳民事案件是一个节点。千呼万唤,媳妇终于出来见公婆了。横琴岛本弹丸之地,但却是国务院规划的“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其承载的意义,顿显厚重。
横琴法院的架构很精炼,只设三办一局一队。三办为审判管理、人事监察与司法政务办公室,一局与一队分别为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这比内地基层法院15个左右的内设机构少多了。只配备8名专职法官,每名法官每年负责大约250件案件,并负责每一案件立案、审理、判决与执行的全程,对案件终身负责。与此相配套的是廉政保证金制度,如果法官一直保持清廉,退休后有一笔可观的廉政保证金。
从横琴司法改革,许多人读出了保障法官独立审判权,读出了法官职业化,看好法官将成为既专业又体面的职业,这些都不错。不过,必须认识到,横琴模式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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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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