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限降令”,稳房价?

地方政府退出过往那些反市场的调控措施,那是值得肯定的,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退出限购等是大势所趋;但地方政府又进一步推出反市场的托市救市措施,那是要反对的。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陈梦瑶

杭州市从2014年5月23日开始,如果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格超过15%,那么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网签,这被解读为传说中的“限降令”正式落地。事实上,杭州不少降价楼盘的开发商已被房管部门请去约谈,并被告知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将推出降价备案制度。不过,杭州市物价局回应称,相关措施是为了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并非“限降令”。那总是“降价备案制度”吧,能达到稳房价的目的吗?

正方:杭州市物价局解释,上述规定是针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销售现场标示价格和申报备案价格、网上公示价格不一致,申报价格虚高,申报备案后随意调整价格,发布使人误解的价格信息误导购房者等问题而出台的。这只不过是对早已存在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加以完善,让“新建商品住房降价或优惠促销应做到规范有序”,说“限降令”是过度解读。

正方:杭州的做法不过是在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制度上,加上了降价备案的规定,都说了是备案了,那就不是增设新的行政审批。何况,开发商真要降低销售价格,完全走程序重新备案新的价格,政府也限制不住。法治的本质难道不是尊重程序?现在降价有了切实程序,也是对购房者的一种保障。只不过,在这个节点上推出这一制度,让外界有了过度解读的由头。

正方:降价备案那也是有法律根据的,价格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关于“低价倾销”的规定。何况这个备案的实质是允许明着降价,不得暗地里降价,也有诸多好处:大幅度降价,容易引发前期购房者聚集“房闹”,也算是维稳;如果楼价大幅度降价,地方财政收入与土地融资都受到影响,可能积累系统性金融风险;降价备案也能防止阴阳合同与逃缴税收。

反方:都规定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备案价格超过15%,网签就不能完成了,意味着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不能完成备案了。这是对开发商降价行为的真实限制,不是限降难道是限升吗?玩文字游戏能改变这一规定的实质吗?另外,国务院一直在花大力气缩减行政审批,给市场松绑,但地方政府随随便便就可以私设新的行政审批,分明是跟行政审批改革唱反调嘛。

反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到底是备案还是审批?如果是备案,那不过是开发商告诉政府我这个楼盘准备卖这个价格,至于开盘后怎么卖,那是开发商的经营自由,逻辑上根本没有再出“降价备案”的余地。而且开发商如果降价超过一定比例,就不能网签了,这还好意思说是备案?小样,明明是行政审批,加个“备案”的字眼就掩人耳目成了备案了?天牛是牛?

反方:看来媒体热炒“限降令”,也算一个负面营销的成功案例,地方政府摆明了不想让房价下跌,以房价下跌的种种后果来威胁中央政府。其实地方出台种种撑楼市的措施,是不可能撑得住楼市的,唯一的希望是上面像2008年“四万亿”那样放水,所以是“抛砖引玉之计”。不过再放水只是姑息疗法,以积累更大更严重的系统性风险为代价。这一次中央还会被绑架吗?

【点评者说】话说回来,地方政府退出过往那些反市场的调控措施,那是值得肯定的,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退出限购等是大势所趋;但地方政府又进一步推出反市场的托市救市措施,那是要反对的。日前,宋卫平出售了绿城股权后,敢说了,称2005年、2008年及2010年的调控,让房地产行业一直不正常;表示非常反感拿地方面一些傻乎乎的规定,“什么地价不准超过150%,超过之后将竞拍保障房的面积,疯了……怎么回事,就是大学培养出来的,我就发一个毒誓,这种地我永远不会去拿,我不会和猪做事。”

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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