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宋朝“故事”也谈宋朝的专制
专制要想能够有效、持久,就必须是理性化的,而不是无法无天的。吴钩先生却相信,凡是不让皇帝及其臣僚越权违制的种种制度约束,不是“虚君”,就是“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立法民主”、“法制的意识”和“司法独立”精神。他把他的这种误解,赋予他所精心挑选的那几个宋朝故事,从而发现了一个他理想中的并不专制的宋朝。
责任编辑:刘小磊
专制要想能够有效、持久,就必须是理性化的,而不是无法无天的。吴钩先生却相信,凡是不让皇帝及其臣僚越权违制的种种制度约束,不是“虚君”,就是“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立法民主”、“法制的意识”和“司法独立”精神。他把他的这种误解,赋予他所精心挑选的那几个宋朝故事,从而发现了一个他理想中的并不专制的宋朝。
吴钩先生在他最近的文章中,一口气给我们讲了四个故事,以说明宋朝不是一个专制王朝(《宋朝是一个专制王朝吗?》,《同舟共进》2014.3)。文中的四个故事,讲的都是“皇帝无法由着性子‘做快意事’”。讲完了这四个故事,吴先生又以“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讨论了宋朝理学家所希望建立的“虚君制度”和“宰相治理”,以及“执政(宰相)与台谏”“相制”而不能“相胜”的政体结构。而吴先生更进一步的创见,则是提出了宋代具有“史上独一无二的‘立法民主’机制”,而且有了明显“法治的意识”和“司法独立”的见解,甚至也已经建立了“独立审判”的制度。吴先生因此认为,所有关于“宋代君主专制得到强化”的论断,都是不能被认同的。
为了不至于误会吴先生的意思,笔者再三读了吴先生的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好处,是有论有据;但不足的地方,是对论据的误读;而误读的根源,则在于对“专制”一词的误解。
被误读的宋朝“故事”
以下是吴先生所讲的四则宋朝故事。
第一个故事。宋初,范质等三位宰相同日辞职,太祖于是任命赵普为相。但诏书没有宰相签名副署,不具备法律效力。太祖说可以由他来代为副署。赵普认为,这是宰相的事,不该皇帝来做。最后,由同平章事(宰相官衔)、开封府尹赵匡义签名副署,太祖才签发了任命诏书。
按宋朝的规矩,皇帝的命令,凡是由中书(相府)执行的,概由中书按皇帝指示起草诏书。其程序是:宰相从皇帝那里接受指示(“取旨”);命中书舍人(相府属官)按皇帝的指示依式起草诏书;再由宰相在诏书上签名副署;然后呈交皇帝签名生效。可见,吴先生所谓宋代“诏书表达的通常就是政府的意见,皇帝只是照例批准”;“诏书没有宰相副署,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讲法,无非是把相府的工作程序当成决策程序,完全是由于误读所致。
第二个故事。神宗因为陕西用兵不力,下令将一名转运使处斩。宰相蔡确认为,这会坏了宋朝不杀士人的规矩,不同意杀。而门下侍郎章惇,则以“士可杀,不可辱”为据,连神宗要将此人刺面流放的旨意也坚决反对。他还告诉神宗:“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蔡确坚持的是“祖宗家法”,章惇强调的是士大夫尊严。二者都是以宋朝的“文治”理念为依据的。忠臣谏诤,明君纳谏,是中国人历来强调的政治传统。做臣子的维护祖宗家法和文治理念,谏止皇帝的任意胡为,显然与宋朝是否专制无关。将这样的故事,作为宋朝不是专制王朝的证据,又不知是出于怎样的一种误读。
第三个故事。陪孝宗下棋的赵鄂向孝宗要官。孝宗惮于“外廷”的阻挠,就让赵鄂自己找外廷官推荐。赵鄂找到“恩公”中书舍人葛邲,要他推荐,但遭拒绝,说哪怕是皇帝降旨,也照样要驳回。
宋朝封官,虚衔虚职泛滥。官员只有受皇命“差遣”,才真正有职有权。赵鄂因为陪孝宗下棋,获得了“武功大夫”这一中级武衔,和“浙东路钤(即钤辖)”这一地方警备官虚职。对于一个棋手来说,待遇已经不低。凭技艺得官,属“伎术官”一类,按规矩也只能得到武职。太祖、太宗时,以一技之长行走于宫廷的伎术官,近水楼台先得月,由武职迁任文职的事很多。后来,真宗曾下令禁止伎术官像京官那样考核升迁,仁宗也曾下令禁止伎术官请托辅臣和宗室荐举为行政官。这两条,估计都与伎术官由武职转文职有关。
鉴于汉唐之失,宋朝对外戚和宦官限制得很严。此类对伎术官的限制,用意也无非如此。赵鄂估计也是想迁任文职,以便有机会得到“差遣”。但孝宗让赵鄂找外廷官推荐,更像是一种婉拒。记载此事的张端义,就称赞孝宗:“非特处君子有道,虽处小人亦有道也。”而葛邲坚持“祖宗家法”,固然是为官的本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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