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不是我一个基层官员的“舆论监督”

作为曾写过多篇批评报道的官员“记者”,近十年来,熊国剑一度选择归入“沉默的大多数”,不再写批评报道,也“不问政治”,公款吃喝他参与,公车私用他有份。但在“缴械”多年之后,江永“违规进人案”却“栽”在了熊国剑的头上,他不得不“逼上梁山”。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岑欣杭

熊国剑认为自己是“体制内不良现象的反对者”,触及底线的,他“百分之百会管”。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图)

编者按

时隔15年,本报头版头条报道过的官员“记者”熊国剑,再次拨通南方周末编辑部电话。这位勇于批评的基层官员一度选择归入“沉默的大多数”,竟又因官场的猜忌被“逼上梁山”。

当年在熊国剑最痛苦的时候,本报记者劝他留下:就像江永的柚子,换个地方种出来的就不好吃。这话他铭记至今。是什么让一颗不安分的柚子孤独无助,甚至丧失安身的土壤?

但凡当地有负面新闻发生,无论民间还是官方,总认为是熊国剑干的,他屡屡陷入“自证清白”的尴尬境地。

在举报信上网之后、媒体报道之前的8个月里,当事人皆安然无恙。谁是举报者,反而是江永官场的焦点。

熊国剑此前所写过的批评报道,处理最重的是免掉一个非法砍树的村支书;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三个接受采访的村支书被免。

“他让一些曾经悲观的人们看到,在这个社会上,还有人在与不良现象公开抗争。”

1999年8月27日,南方周末头版对熊国剑的报道。 (南方周末资料图)

“深挖”举报人

年初,湖南小县江永,一次史无前例的官场地震爆发:因一起“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包括先后两任县委书记在内的6名官员被免职。中组部就此向全国通报。影响之大,用一位当地官员的话说:在湖南,“除了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就是这个了”。

引爆此事的是一个网帖:2013年3月17日,湖南省“党网”出现一篇题为《江永县一批县官弄虚作假违法乱纪安排自己的子女》的举报信,信中揭发:6名在任的江永县级领导干部,为子女伪造在外地工作的档案,之后将其调回江永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以规避本应参加的统一招考。

举报信的落款署名是:不是传说是腐败。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在江永,县级领导可“照顾”一个名额进事业单位,是存在了六七年的一个“土政策”。背景是,事业单位实施“逢进必考”,领导子女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靠“招工”进各单位,考试又难以过关,于是改走“调动”路线。由于调动需要相关手续,因此得伪造工作档案。

南方周末记者分别找江永县两位县级干部核实该“土政策”,其中一位表示“没听说”,另一位证实存在,但自己拒绝“享受”。

举报一开始在江永并未掀起多大波澜,事实上,上述网帖发出不久即被删除,上级纪委虽曾赴江永调查,但久未见结果。在举报信上网之后、媒体正式报道之前的8个月里,当事人皆安然无恙。

谁是举报者,反而成了江永官场的焦点。

举报者显然非等闲之辈。网帖中,6名县领导及其子女的姓名、伪造档案的外地任职单位、子女们现在江永的工作单位,都写得清清楚楚,事后也均被查实。人们分析,能搞到如此翔实的举报材料的,只能是官场中人。

传闻中,被怀疑最有可能出“内鬼”的单位分别有:县委组织部、县编制办、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此外怀疑对象还有某些“动机不纯”的县领导及科局长。

一时间,江永官场暗流涌动、危机四伏。几个怀疑对象更是苦恼不已,纷纷借各种场合表明清白。

不过,随着交通局原副局长熊国剑被纳入“嫌疑对象”,所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29)


回复

2014-09-23

中国meng?一直做梦是因为一直在睡,一直在睡是因为……

回复

2014-09-08

柴会群…呵呵,那位写缝肛门的记者?

回复

2014-05-23

熊不能继续当官了,他在乱说话,破坏中国梦,中国梦就是国富民强,一切为了梦服务。

回复

2014-05-22

根本是制度原因, 一党专政形成的制度性腐败。有的努力都是扬汤止沸,表面文章。最后腐败还会卷土重来。bbbbbbbbbbbbbbbbbbbbbb 即便是本届政府搞严打惩治腐败,下届政府还要看个人风格,人治中国搞了几千年,官场也基因变异与时俱进了。

回复

2014-05-22

官场如此赤裸裸啊!让我想到《v字仇杀队》中一句话,人民不应该害怕他们的政府,政府应该害怕他的人民

回复

2014-05-22

中国meng?一直做梦是因为一直在睡,一直在睡是因为天太黑,看不到一点点光明

回复

2014-05-20

我们,不应是沉默的多数。。。。权利的腐败就是没有足够的公开!大刀阔斧的改革,倒下去的还是那些没有根基的!

回复

2014-05-20

如果赋予公民真正的选举权,我会选熊国剑入中纪委

回复

2014-05-20

回复

2014-05-17

现实就是如此,一个人,一个团体的力量都太弱了,有时不能兼济天下,那就独善其身,想长征一样,保其实力,正义之人一定要会先保护自己,这样才能再去保护别人。希望自己不要忘记初衷,以免变成自己曾经所讨厌的人。

回复

2014-05-17

英雄不能死在摇篮里。

回复

2014-05-17

若,正义的,理性的,说实话的举报者连安全得不到保障,那很难会有人勇敢的去举报了社会的正气,是万万不可被私利磨灭的,

回复

2014-05-17

N

回复

2014-05-16

为官之道。。

回复

2014-05-16

回复

2014-05-16

揭发者没有受到保护,被揭发者没被查处——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不可回避的问题

回复

2014-05-16

1

回复

2014-05-16

1

回复

2014-05-16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回复

2014-05-16

一名服刑假释人员依法维权的血泪史 我是一名服刑假释人员,于2013年10月31日经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而出狱。我怀着满腔的热情和希望踏上新生大道,在这里我必须得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一次新生的机会!谢谢你们! 我叫解荣华,身份证号码42282219860909101x,家住湖北省建始县长梁乡,联系电话13477255499。 家里的遭遇,让我不得不踏上一条以一名服刑假释人员的身份依法维权的血泪之路。我对此很纠结,同时感到无限的悲哀。 在我入狱期间,家里遭遇诸多变故,我为法人的采石场被他人以欺骗的方式非法占有;采石场的两台转载机(价值五六十万)被不明身份的人暴力抢走;采石场一部分股权被涉嫌合同诈骗;我的身份证明和签字被伪造并以此骗取了建始县工商局的虚假注册登记。 在我出狱后,我才得知其具体情况,咨询数位律师后我得知其行为应该分别构成诈骗罪;抢劫(抢夺)罪;合同诈骗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我为该采石场尚欠债百余万,活路何在? 在我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我向建始县公安局报案,开始了以一名服刑假释人员的身份依法维权的血泪之路。在我依法维权的血泪之路上,我听见了,看见了太多的不敢相信,不敢想象,不可理喻的人和事,,,,,, 在此,我将将我的依法维权的血泪之路如实连载,以此勉励自己在坚持追求法治和正义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期望得到广大正义人士的关心和帮助,恳求党和政府给我等弱势群体主持公道,还我辈一朗朗乾坤。 我先期在天涯等论坛上发表了一些血泪,并将整理连载。 (可直接百度 建始县解荣华或者下列血泪标题) “戴避孕套就不算强奸”升级版; 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公开信; 致恩施州公安局汤局长的控告信; 致恩施州公安局汤局长的控告信二; 致恩施州公安局汤局长的控告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