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者的“免死信” 177个同学签名求情风波

177个签名学生被反对者推至舆论风口,并在指责和谩骂下走向孤立。就连部分签名者也感到困惑,“我们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伦理标准。”相对中立的观察者的问题是:复旦投毒案是推动死刑废除的合适渠道吗?成本会不会相对较高?

责任编辑:叶伟民 朱红军

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的父亲面壁哭泣。 (CFP/图)

编者按:继药家鑫案、李昌奎案之后,复旦投毒案再次引发国人在死刑问题上的激辩。这究竟是一场基于司法公义的陈情呐喊,还是一场寻求个案突破希望的策略设计?

在面对又一个“穷凶极恶者”时,从普通民众到专业人士,不仅关注个案的公平公正,也开始从国家法治进步的角度,有了更深远和理性的思考。

案卷中夹着要求判林森浩死刑的文书,上有学生签名、手印,与“免杀”联名信的形式相差无几。“我们要让法院知道另一种慎杀舆论的存在。”签名者林聿说。

177个签名学生被反对者推至舆论风口,并在指责和谩骂下走向孤立。就连部分签名者也感到困惑,“我们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伦理标准。”

相对中立的观察者的问题是:复旦投毒案是推动死刑废除的合适渠道吗?成本会不会相对较高?

2014年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普遍的公众情绪里,这个结果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熟悉案情的人们如此愤怒,就连他在法庭上的数次沉默也被视作不可饶恕,“杀死他”的声音充满了互联网。然而,至少有1名复旦教授和177名复旦学生不这么认为。

3月31日,在一位教授的推动下,学生们写下联名信交给负责二审的上海市高院,在谴责林森浩罪行的同时,请求不要判其死刑,称他本性善良,应令他洗心革面,有朝一日照顾死者黄洋的父母。

这一声突然的“刀下留人”立即被视作对公意的挑战,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联名者“是非不分”、“慷他人之慨”,甚至连联名者近在咫尺的亲友也难以理解他们的行为。

联名者意图施与善意的对象——死者黄洋的父母更丝毫不能理解学生们的想法。“让林森浩来照顾我们?”黄父黄国强说,“我们怎么可能在身边养一条毒蛇?”

一度隐身事后的推动者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终于在5月12日现身,他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声明,承认自己正是参与的那位教授。在当天面对南方周末记者时,谢强调此举背后的真正目的,“他们(指网络上的批评者)关心的是杀不杀林森浩,我们则希望通过个案逐步推动死刑的废除。”

这几乎是反对者能够预料的说辞,依然有人愿意相信,这封联名信更像是一场基于诉讼策略的精心设计。是公义也好,是策略也罢,无论个案量刑,还是法治理念,眼前的这场争论都分歧重重,难成共识。

现在,177位求情者在被贴上“幼稚病”的标签同时,还在“正邪不分”和“罪恶帮凶”的指责下走向孤立。他们究竟为了什么?

如何能找到一丝希望?

177名学生在请求信上开宗明义:“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

为了支撑这一请求,学生们列举了多点理由,称林森浩投毒“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但其平日表现良好,并非极为凶残之人,且“以渐进的方式逐步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也强调过,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信件还比较说,薄谷开来投氰化物获死缓,若对林森浩判处死刑,量刑无疑过重。

与请求信一同见诸网络的,还有一份声明书,附上了部分参与学生的证件信息,以确认这是真实意愿表达,并请法院对个人信息保密。然而,当上海媒体于5月初率先披露隐去了具体姓名的请求信时,压力还是轰然袭来。

“网络舆论的反应是我们能够预见和承受的,但还是觉得难受。”签名发起者之一、法学硕士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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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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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41)


L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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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

2022-04-20

好有意思的问题

2014-05-21

是家庭还是教育毁了两个孩子,毁了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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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复旦大学的学生如此幼稚。教师如此荒唐。这是一场行为艺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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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8

“当我还在自由世界里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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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看了一下午案件的进展和争论.本人工科生,说些自己的看法. 关于死刑废除应该是有条件的.当一个毒杀案件被上升到关系国家法治进步的层面时,必然会面临从情理法理和社会现实等多方面的拷问,但是面对这些问题,仅仅从思想高度俯视对手只会被白眼而已.整个社会需要一个过程,三五十年也许是个可能的期限. 对于这个案件,黄父的话道出了法律的作用:平衡.法律应该有威慑力,能够压制犯罪,如果法律很弱,与鼓励犯罪无异.死刑作为一个残酷的刑罚应该慎重,而孤立的提出死刑的废除甚至试图以此作为影响法律判决的因素都是不对的(本人观点).死刑的废除应该和一系列的法治改革放在一起讨论才有意义. 慎重,是个感性的词. 被告方说会照顾对方家人.其实从目前的形势看,一旦判为20年死缓,林方的所有努力都会投入到减刑. 这合乎人情和现实.20年,经过努力减刑,十几年出狱是很现实的.对于能量更大的人,减到十年以下也并非不可能.这就是制度挑战人的欲望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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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谈复旦投毒案 近年有2例投毒案。1例是薄谷开采用投毒的方法杀害他人,没有自首情节,被判死缓;1例是林森浩投毒杀害他人,有自首情节,一审被判死刑。显然,有自首情节不可能加重处罚,两者主要的差别是前者是高干子弟,后者是农家子弟。 法院的标识是天平,判决时理应公平公正,坚持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很难在这2个案例上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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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法不容情!部分人别站在道德高度评判法律,现在在中国废除死刑根本就不现实,一味看西方简直愚昧。站在死者家人的角度想,如果你的孩子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难道为了显示自己有多么高尚就轻易原谅这样一条毒蛇?中国有好多被判处死刑的人,林森浩换个身份,他不是高校的高智商研究生而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没有高学历高智商,一样平时表现老实为人善良生活节俭,你们是否还会为他求情呼吁废除死刑呢?这种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你是否也会呼吁废除死刑呢?说那些媒体处于某种目的施以枷锁那某些人是不是也在施以法律枷锁呢?谁都没资格说原谅他,除了死者的至亲父母。他们不原谅,我们就不原谅。他们原谅,我们无话可说。他们都没说原谅有人却因为这样一个身份的人呼吁废除死刑免除他死刑,那是对死者和死者父母感情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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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情与法...怜悯不饿能够等同法律。当初投毒的时候可曾想过受害者及家人,而且,还有误伤其他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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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1、现在很多地方法理都没覆盖还奢谈什么道德。德治和法治缺一不可,但是法律必须是基础。很多人说欧洲部分国家取消了死刑,但他们又不是一开始没有死刑,任何事情都得有个过程,无非是快慢的问题罢了。2、具体到这件事来,首先撇开别的不说,医院上去就误诊的,要不是另一个学生的短信提醒,可能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真是可笑。这么多报道里也没见说评论医院的,那么多大夫还不如一个医学院的学生。 3、现在国家很多法律在某些方面不仅空白而且很多地方模棱两可,到时候全看法官自己的态度,连这些都没有完善,何谈废除死刑?再说了,对于一些强奸致死之类的丧心病狂的案件必须区别对待,做电椅都是轻的。但是一些由于家暴引起的过失杀人缺不能一视同仁。 4、废除死刑不因为伦理问题,还有就是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大家都知道中国很多监狱的一些“潜规则”,譬如无期减刑到20年之类的,如果死刑犯出来后是否报复又是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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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2

免不免死应该是受害者家属决定,这些人读了这么多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尼玛一个个装逼成性,慷他人之慨。对这种杀人犯绝对应该死刑,除非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才能不判死刑。死刑怎么就不人道了?尼玛受害者死了就一了百了了?难道受害者死了就不用考虑对他们和他们家属的人道了?为了弥补受害者及其家属,死刑绝对是最人道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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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0

本人愚见:个人认为死刑的废除在中国还不大适合,很多人谈到有部分欧洲国家或其它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是这个要站在更高的层面去看;1.他们有其它的惩罚措施,判处1000年几百年的大有人在,而目前国内死缓之后就是20年的最高刑期,这个刑期对于罪恶深重的杀人犯不足以形成畏惧;2.这些国家大部分人口都比较少,国家的管理也不如国内这么复杂,如果盲从的废除死刑会造成整个社会层面的刑事案件骤升,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有冲击!3.其它原因的话,涉及的就比较多了,这里就暂时略过......所以个人认为,在国家没有出现更为合适的震慑手段之前,不应该废除死刑,而且应该对于一些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要用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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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理智的人是不会这样说话的

2014-05-31

愚昧无知的学生和所谓的法律理性思考者,杀人偿命,罪行严重,按当前的法律客观衡量执行是毫无例外的公正之举。至于利用废除死刑的舆论的策略迂回之举,无疑是讼棍们利用舆论混淆是非的把戏。现在连美国都没有废除死刑,中国为什么掀起轩然大波,不就是中国人好忽悠吗?以前对谢百三还有好印象,从此事件彻底对这个骗子教授失望并给予严重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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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刚开始觉得林森浩很过分,网上也曾传过,感谢室友不杀之恩。。。后来当深入了解后,还是觉得不应该判死刑。很早以前,我就在想如果可以废除死刑,但是又不能阻止坏人作恶。这是很矛盾的。不过还是觉得死刑是很残忍的。对于这件事,我们都太盲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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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很有道理

2014-05-23

舆论不应该干预司法。当时在头条看到一面倒的评论就心生凉意,死刑本身并不人道,就算存在也应当极其谨慎地执行。好在不愧是南方,在一面倒的情况下仍然提出了质疑。联名的学生和教授到底为什么要收到谩骂,本来就是很可笑的事情。求死刑求缓刑都是合理的个人思想自由。只是不喜欢部分人挤压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歧视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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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1

愚昧无知的学生和所谓的法律理性思考者,杀人偿命,罪行严重,按当前的法律客观衡量执行是毫无例外的公正之举。至于利用废除死刑的舆论的策略迂回之举,无疑是讼棍们利用舆论混淆是非的把戏。现在连美国都没有废除死刑,中国为什么掀起轩然大波,不就是中国人好忽悠吗?以前对谢百三还有好印象,从此事件彻底对这个骗子教授失望并给予严重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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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这些人真可爱,像这样说,天天做善事,每个人都说他是好好先生的人,突然杀个人,就因为大家都认为他平时表现很好就不用受法律制裁了吗?你们以为是小学生做错事,三好学生有特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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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的尊严必须遵守。这么大的国家依法行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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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4

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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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4

其实我看到这一新闻后,想到了舆论审判,如果出现这样集体联名的事件,媒体不应该过度的报道。而且这还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案例,舆论的压力会使得法院无法理性的去进行判决,且不说死刑该不该判,杀人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的天平不会因为怜悯而向一边倾斜,请媒体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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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中国教育水平必须整体提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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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舆论不应该干预司法。当时在头条看到一面倒的评论就心生凉意,死刑本身并不人道,就算存在也应当极其谨慎地执行。好在不愧是南方,在一面倒的情况下仍然提出了质疑。联名的学生和教授到底为什么要收到谩骂,本来就是很可笑的事情。求死刑求缓刑都是合理的个人思想自由。只是不喜欢部分人挤压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歧视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