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通细则发布 李小加:不为搭救A股市场

4月29日,上交所和港交所分别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这意味着“沪港通”即将进入轨道铺设阶段。沪港通遵循“本地原则为主,主场规则优先”的原则,两个交易所均分全部收入。

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29日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东方IC/图)

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征稿意见。据财新网消息,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于晚间的香港记者会上表示,未来几周内将与沪港通参与者进行沟通,提升技术系统,并启动沪港通测试运行阶段。

在4月10日两地证监会发布的《联合公告》基础上,《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的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

试点股票范围:不包括香港创业板股票

《细则》明确,本次沪港通标的范围不包括香港创业板股票。其中,港股通方面,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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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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