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同性恋赢了,最高法院赢了没“九神”之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曾说,最高法院最重要的规则就是“五票法则”,“有了5票,你就可以在这个地方为所欲为”。

责任编辑:苏永通

当地时间2015年6月29日,美国华盛顿,一名示威者在法院前抗议最高法院裁决同性婚姻合法。 (CFP/图)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曾说,最高法院最重要的规则就是“五票法则”,“有了5票,你就可以在这个地方为所欲为”。

这一次,五票法则又应验了。

当地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在奥博格菲尔诉霍奇案中,以5∶4的票数,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

宣判时,大法官肯尼迪富于煽情的多数意见还未读完,在场的一些同性婚姻支持者便已潸然泪下。

紧接着,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倾身向前,在入主最高法院10年后,第一次公开宣读了异议意见。

“庆祝你们达成了一个渴望已久的目标。庆祝你们获得了一种新的表达承诺的方式。庆祝你们获得了新的福利。但请不要为了宪法而庆祝,这一切与宪法无关。”罗伯茨说。

中间派,实权派

对于熟悉美国最高法院格局的人来说,5∶4的对垒并不令人意外。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解释,现任九位大法官中,金斯伯格、布雷耶、索托马约尔、卡根属于自由派,罗伯茨、斯卡利亚、托马斯、阿利托属于保守派。对于同性婚姻,自由派支持,保守派反对,观点都比较清晰。

大法官肯尼迪则属于中间派。此次的关键一票,正是由他投出。

1988年进入最高法院的肯尼迪,由政治理念保守的共和党总统里根提名。他在政治生活中并不活跃,判决意见相对温和,上任后,就表现出罕见的中间派立场。2005年另一位大法官奥康纳退休后,更成为硕果仅存的“摇摆票”。

中国最高法院法官何帆曾写道,在九名大法官一人一票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可以说,法院内部的意识形态越是对立,自由、保守两派力量越是均衡,中间派就越有实权”。

过去十几年中,自由、保守两派趋近平衡,所以许多重大案件都由中间派一票定乾坤。

据何帆统计,在2006年至2007年开庭期内,肯尼迪在24个5∶4的判决中全部位于多数方,“在最高法院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大法官能在一个开庭期内做到这一点”。

尽管司法理念时有摇摆,但在同性平权上,肯尼迪一直持支持态度。在1996年的罗默诉伊文思案、2003年的劳伦斯诉得克萨斯案、2013年的美利坚诉温莎案中,肯尼迪连续三次撰写判决多数意见,为同性恋者撑腰。

于是,肯尼迪大法官被捧上神坛,成为同性平权运动的“英雄”。2013年,旧金山男同性恋合唱团曾专门为他献上一曲《给他们希望》。

长期观察美国最高法院的上海律师赵煦把这三个案子,戏称为&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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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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