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四)】现行城市土地制度的来龙去脉

现行宪法对其颁布前的非国有土地一律国有化,实质上属于征收,应尽快“补课”,一是考虑对被征收者做合理补偿,二是通过合适的方式将非国有土地所有权规定为类似继承得来的长久使用权。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刘璐

(向春/图)

现行宪法对其颁布前的非国有土地一律国有化,实质上属于征收,应尽快“补课”,一是考虑对被征收者做合理补偿,二是通过合适的方式将非国有土地所有权规定为类似继承得来的长久使用权。

城市土地国有是我国整个土地制度的关键所在。弄清它的来龙去脉,或许有助于理解我们土地问题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空间。本文主要谈客观事实,描绘它的历史脉络。

改革开放前的土地制度变化

1950年前后的土改仅限农村,城市土地则基本维持原状。1949年4月25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在指出“农村中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应当废除”的同时,专门强调:“城市的土地房屋,不能和农村土地问题一样处理”。而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即临时宪法)第3条又明确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

在实践中,除“没收了帝国主义地产主、国民党政府、官僚资本、战犯、反革命分子、封建地主在城市中的土地,接收了外国侨民解放前在城市中购置的房地产”外,大部分城市私有土地仍受保护,各地政府还据民国时代的地契对其换发了新政权的“土地所有权证”。

1954年宪法仍有限地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所有权,而城市居民的房地产作为生活资料则受明确保护。直至1955年,城市中私有房地产保持了较高的比例(如苏州可达86%)。那时,房地产买卖相当活跃,如一些名人(如吴祖光等)为在北京安家购置了房地产。

在1954年宪法颁布不久,开始了城市土地事实上的部分国有化。1955年12月16日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拟定、中共中央批转&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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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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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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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5

这历史讲得清楚,土地产权“国有化”的过程,就是个与民争利的过程——五十年代以“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名目强力介入民众的私产(土地);六十年代以后干脆就明抢了,地契收缴后付之一炬,土地就成国有的了,连收地成本都省了;八十年代后一方面部分承认以往的土地国有化过程不尽合理,一方面拒不予以纠正,只将责任推在所谓“造反派”之流身上了事。最终82版修宪一句“城市土地一律国有”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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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6

新《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怎么还没有公布实施。可能是要等到把全国市郊的全部土地搞成国有土地后再修订公布实施。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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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4

其实,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实行作者所说的“补课”,现行体制下很可能催生出权贵阶层侵占本不属于他们被国有化前的土地,不过作者最后的建议个人觉得很有建设性。中国的路也许只能慢慢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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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法释〔2008〕15号中就已明确废止《1964年9月18日最高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法研字第80号)》。法研字第80号被废除后,经租房问题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了,再者,时至今日经租房产权人从来就没与任何政府部门办理过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手续。从宪法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经租房的合法产权人依然是原房产所有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同时仍应依法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2012-07-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法释〔2008〕15号中就已明确废止《1964年9月18日最高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法研字第80号)》。法研字第80号被废除后,经租房问题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了,再者,时至今日经租房产权人从来就没与任何政府部门办理过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手续。从宪法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经租房的合法产权人依然是原房产所有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同时仍依然应依法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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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法释〔2008〕15号中就已明确废止《1964年9月18日最高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法研字第80号)》。法研字第80号被废除后,经租房问题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了,再者,时至今日经租房产权人从来就没与任何政府部门办理过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手续。从宪法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经租房的合法产权人依然是原房产所有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同时仍依然应依法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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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2

想做地主是吧 党和国家允许 人民也不允许啊 地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喽 振臂一呼就叫你的地主梦去天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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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随着城市范围扩张,新纳入其中的土地应该可以继续保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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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说的是。

fchen45242

2012-07-15

普及一下城市土地产权变革史很不错,但作者文末的建议则大谬。你还嫌不够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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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7

应该思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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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7

以国之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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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7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三千年历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并发生在上世纪。

tao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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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ist

2012-07-17

法律!那是七千万人蒙蔽十四亿三千万人的游戏规则,还是去研究厚黑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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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中国有文字记载的三千年历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并发生在上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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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真的是国有,没关系,有民才有国,民有既国有,可是不幸的是,它变成官家所有,几千年来官家算什么,怎么老是与民过不去,所以说官民斗争廷续了几千年,何来所谓的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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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土改、社会主义改造、公社化、打黑等,均以人民、国家的名义来巧取豪夺,本质上都是为了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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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zjw119 你这话说的精辟啊 连日本鬼子来啦 这土地都依然是我们自己的,可是你们来啦,为什么就变成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的啦。我相信阻碍历史前进的东西终究会被历史的车轮压得粉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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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国有 国有 又是他妈的国有,明明是抢劫,却要把这个事情提升到国家主义的高度, 这就是现实,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两千多年的真理从没有变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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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理由是若不把土地收归国有,国家征地时土地所有者会漫天要价,妨碍经济、国防建设”,国家是什么?国家到底是谁的了?国家为啥子要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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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了解了城市土地制度的来龙去脉后,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农村土地制度上!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究竟谁是集体呢?近十年来农村失地农民的大量土地在集体所有制下被轻而易举地侵占,农民毫无自主权!几千年来,农民为了土地而进行了艰苦卓绝、漫长的斗争,而今,广大农民在美丽的谎言下得而复失!这是农民的悲哀还是制度的悲哀?!究竟是谁侵占了大量失地农民的土地?究竟是谁制造了这样的悲剧?!好在近年来,广大农民对土地的拥有权开始觉醒,维权意识、斗争意识又开始复苏!可是这样的农民面对强大的势力,他们能胜利吗?!答案似乎明摆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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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沒有G C D就沒有新中国,沒有新中国就沒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