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越来越主流

调解的作用已被广泛肯定,但有学者认为不能因此忽视公正判决的价值:“判决是为社会建立一种秩序,判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向。”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王媛媛

一个只擅长于判决而不擅长调解结案的法官,在当下某些法院可能被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压力确实使某些调解变味。而一位北京法官则更为肯定调解的作用:“法院要帮政府‘收尾’,调解肯定是比判决更好的手段。”

调解的作用已被广泛肯定,但有学者认为不能因此忽视公正判决的价值:“判决是为社会建立一种秩序,判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向。”

2011年4月20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法院把巡回法庭摆在农家小院,就地巡回审理,调解了一起乡邻用水、排水纠纷。 (东方IC/图)

从2008年前到2011年3月,古魁已经经历了10次法院的调解,但还没有满意结果。

这是古魁起诉成都市成华区政府违法拆迁的官司,屡次调解,2011年3月是二审开庭。

11年前,古魁应成华区政府招商要求,投资建汽配城。2006年汽配城拆迁,政府认为汽配城属于非法用地,只肯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补偿(详见南方周末2008年11月13日报道《一场罕见的民告官:政府出钱请人告自己》)。

每一次调解场景都很类似。古魁认为政府一方离谱、苛刻、不讲信用。而政府一方认为古魁的赔偿要求太过分,根本不可接受。汽配城评估出来的市场价格是7000万元,成华区政府的方案是“给你两千万”。他一次一次地对法官表示,不接受调解,但法官仍一次一次地劝说他接受调解。

强硬的古魁最终被成华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起诉,理由是“被强拆汽配城按照城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这就是不接受调解的后果,连最低的诉讼请求都不满足你!”古魁的代理律师张兴奎感叹。

赞扬、肯定、批评、拒绝……法官、律师、当事人、学者对调解态度不一。在调解之路上,谁都走得不轻松。

从批评到推崇

调解,在最近3年,已成为中国法院系统越来越青睐的一个词。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被国际司法界评价为“东方一枝花”的调解,就在中国备受推崇。1989年民事经济调解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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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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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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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7

调解在中国行不通,因为中国不是一个法制国家,不推行判例制度,相同事实的案件判决会有N种结果,难以体现法律的尊严。所以案件量非常的多,调解非常的多。调解的结果应当体现公平,事实上几乎每一起案件只要调解就是权利人受侵害。强烈建议要不就实行判例制度,要不就取消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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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

相信调解的力量,但不相信强制调解的力量。相对于调解,判决虽然更显刚性,但却更能代表正义,对社会负面力量的震慑力也更大。单纯追求调解结案率,把矛盾强压下来,很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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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

乱弹琴!搞来搞去还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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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5

调解制度只能作为替补机制,不能成为主流。否则公平和正义只能成为虚设。且先不谈调解制度本身带来的诟病,作为调解主持人的审判人员,工作表现与调解成功率相挂钩,虚的包括职称的评定,实的包括工资、奖金等,其中夹杂了太多的私利,又没有一个相应的监督和制衡机制,这些都最终只能导致难以保证调解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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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5

法院的调解是闹剧,是牺牲社会公平、正义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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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调解,一个最明显的后果是使规则的模糊化。大多数调解结案的一方当事人,并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调解结果,而是无奈地接受。因为,调解的过程,让他明白,在中国,纸上的法律是一回事,现实中的法律又是另一回事。法律在现实的执行中,是要打折扣的。规则的模糊化,直接的结果是使更多的纠纷成讼。因为,即使是无理的一方,也会有去法院搏一把的冲动。即使不能如愿,也可以通过调解来赚回一把。中国目前最迫切,是要建立明晰的规则,而不是相反。对调解不恰当地推崇,是对和谐的一种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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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调解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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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呵呵,不想说什么,简称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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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一个永远要靠大幅度改革才能维持发展的体制,有可能就是从一开始、从根本上就是不合乎社会发展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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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看来才是解决之道。 为了维稳而维稳,而破坏规则,必然有一天会维持不下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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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楼下的那位,当你在法院工作之后,你就会知道调解的重要性了。中国是个诉讼大国,多数纠纷表现在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方面,行政诉讼在当今中国少之又少。当事人走上诉讼道路更多是为了争一口气,找回自己所认同的狭义公正,至于法院为政府擦屁股,我并不否认,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调解能够大量节约的司法资源,甚至起到普法作用,至于解纷、维稳这些话语我不想多说,因为公众带有有色眼镜去看以上俩词汇。总之,当你了解美国的辩诉交易,你就不会这样批评中国的调节,毕竟调解的作用是积极的,多数情况下双方都很满意,而不是等待漫长的开庭、复庭、一审、上诉...没有人耗的起,不就是一口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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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

調解在美國民事和刑事訴訟中大量採用,真正要到審判程序的案件僅佔極少數。民事調解還可以選擇法庭以的民辦調解公司主持。刑事方面,大多數案件在立案後,控辯雙方代表便開始討價還價,達不成和解協議才到法官前動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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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

调解就是和稀泥,让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受损,让耍无赖的当事人得益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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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

杀人什么的都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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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南周搞什么鬼,点击“所有评论”,反而连显示的评论都不让看了? ——指谬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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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南周搞什么鬼,点击“所有评论”,反而连显示的评论都不让看了? ——指谬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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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南周搞什么鬼,点击“所有评论”,反而连显示的评论都不让看了? ——指谬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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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上期《南方周末》时局报道《中央巡视组在上海》中提到一个法官匆匆赶来准备向中央第四巡视组表达“对司法现状看法”,但因为有顾虑又匆匆离去。这个法官对司法现状究竟是什么看法?《南方周末》应设法采访报道。因为除了各级法盲院长,普通法官已经是普遍地对司法现状有看法了! ——指谬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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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上期《南方周末》时局报道《中央巡视组在上海》中提到一个法官匆匆赶来准备向中央第四巡视组表达“对司法现状看法”,但因为有顾虑又匆匆离去。这个法官对司法现状究竟是什么看法?《南方周末》应设法采访报道。因为除了各级法盲院长,普通法官已经是普遍地对司法现状有看法了! ——指谬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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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

上期《南方周末》时局报道《中央巡视组在上海》中提到一个法官匆匆赶来准备向中央第四巡视组表达“对司法现状看法”,但因为有顾虑又匆匆离去。这个法官对司法现状究竟是什么看法?《南方周末》应设法采访报道。因为除了各级法盲院长,普通法官已经是普遍地对司法现状有看法了! ——指谬斋主